海幢街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因编幅有限不再上传***)
海幢街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继续保持对无证行医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无证行医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街医疗服务市场,维护我街正常的医疗秩序,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南华西街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雷美银(街道城管科科长)
张健生(区卫生局负责科长)
何雪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科长)
彭柏松(海幢工商所所长)
组 员:郭泳翔 何丽燕 侯海容及各社区居委会专区民警和城管专职。
日常工作设在城管科。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场所,最大限度清楚我街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等黑诊所,整顿和规范我街医疗服务市场。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诊所)和药店坐堂医,打击无任何资格的游医、假医、非法地下接生,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
1、成立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2、各社区落实负责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的联系人。
(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日至11月4日)
相关社区对本辖区的无证诊所进行摸底登记,并根据摸底情况,于11月4日上午下班前报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清理整顿阶段(11月4日至11月30日)
街打非办根据各社区上报的整治情况,于11月17日下午2点30分联合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幢工商所、街外来人口管理中心、街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成员单位人员,对辖内摸查登记的无证诊所进行依法查处行动,行动集中点设在海幢街道办事处一楼。
(四)巩固提高和总结阶段(12月1日后)
各社区根据前阶段查处非法行医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取缔后仍继续开业的无证诊所,及时通报街打非办公室进行***查处,确保打击效果。
五、职责与分工
1、街打非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社区负责辖内地区非法行医点(档)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提供整治对象的名单及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
3、街外来人口管理中心对各出租屋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劝告出租屋主不能将出租屋出租给非法行医者开展非法行医活动,督促出租屋主收回出租给非法行医者的房屋。
4、区卫生局负责部门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诊所进行取缔并没收非法行医器械和药品。
5、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查处无证销售药品器械的行为。
6、海幢工商所负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7、街派出民警负责依法查验非法行医者身份证明,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取证工作,防止暴力抗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非法行医严重危害广大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各部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领导,确保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各社区要按照街的专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摸查登记,组织充分的力量参与本次专项打击工作中。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依法查处。
(二)行动统一,务求实效
本次专项打击工作参与的部门,要认真协调,密切配合。在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行程合理。打击行动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要确保发现一间、取缔一间。卫生、公安部门要互相配合做好取证工作,以便今后对反复、多次取缔仍不改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社区要加强对打击效果的***,发现死灰复燃,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打击,确保打击行动效果。
(三)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管理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海幢街无证行医情况摸查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