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行政验收
26日,广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委员会对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了行政验收。会上,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广东省人民政府顾幸伟副秘书长担任验收委员会主任;水利部水资源司石秋池副司长,珠江水利委员会王秋生巡视员,广东省水利厅许永锞厅长、贺国庆副巡视员,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黄胜伟副院长(技术评估组组长)担任验收委员会副主任。验收委员会成员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有关部门及技术评估专家代表共14人组成。市人民政府李红卫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城管委、统计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财政局、市水投集团和海珠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参加了行政验收会议。
26日上午,验收组前往海珠湿地、广州水博苑进行实地查勘。下午,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质疑答疑和集体评议,一致同意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验收组指出,广州市要以此验收为新的起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打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范本,努力把广州市建设成为人水和谐的岭南生态水城。
资料显示,2013年3月,根据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广州市结合实际,提出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申请。2013年7月,水利部以明确广州市为国家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并经水利部审查及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于2014年9月批复实施了《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试点期间,广州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为突破口,先试先行,开拓创新,努力构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系,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为战略举措,不断提高水资源调配与利用能力、城乡防灾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力、科学治水与依法管水能力,建成“水安全有效保障、水环境生态自然、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管理高效科学、水文化异彩纷呈和水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岭南生态水城。围绕这六大目标,试点期间,广州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落实。截至去年底,我市完成71项建设任务(含7项示范工程),全面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阶段性目标,25项指标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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