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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26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2019年度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评价的通知》(黔教督〔2019〕97号)要求,现将《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至3月6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

(一)联系电话:0857-8223521;联系人:李红。

(二)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请发至邮箱:dds8223521@163.com。

感谢你的支持!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


毕节市教育局  
2020年3月4日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2019年度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评价的通知》要求,现将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工作,接到通知后就对自查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转发了省的相关文件至县(区)、涉教部门及市属高等院校和市直学校,全面自查自评本区域内教育发展情况,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地对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9.4分(含加分),为优秀等次。

二、做法与成效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建立了市领导分别联系县(区)和学校工作制度,市领导经常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和学校进行调研,了解教育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解决办法,有效地帮助学校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年深入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师生开展形势政策报告。同时,市领导均到自己的联系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宣讲,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二是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坚决按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完善和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对暂时没有党员的中小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印发了《毕节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程(试行)》《市属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对中小学校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作了规范,将党建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实现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化;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定期分析研判、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得到保证。

三是学校德育工作得到加强。出台《毕节市2019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评价体系为准,全面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印发了《毕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的通知》,深入推进我市大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开展;制定了《毕节市中小学校一日常规管理要点》,市教育局、县(区)教育科技局、乡镇教管中心、学校层层签订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深入推进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时,确保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落地见效。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一是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地落实。制定印发了《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毕节市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文件,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明确了具体的措施,保障了 “国家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和 “省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等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地落实。

二是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工作列入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2019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10余次。在规划、资金投入和用地指标等方面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七星关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507.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04%,金海湖新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806.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79%,保障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在建设用地供应时,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进一步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全市预算教育经费1349***6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教育经费8152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611597万元,比2018年增长8.05%。

三是教育重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调研、召开调度会、开展督查、下发督办函、约谈问效等方式,扎实有效推进特岗教师招聘编制整合、学生资助经费、营养餐经费、市级教育工程项目手续办理、工程款落实、控辍保学等教育发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教育年度考核任务。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一是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19年,全市有公民办幼儿园2181所,其中公办1677所、民办504所,公办幼儿占比达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74%。全市259个乡镇(街道),有250个建了中心幼儿园,比例达96.5%。全市共有规划小区401个,依标应规划配套幼儿园234所。2019年纳入国家督导任务的156所,有39所已签订移交协议(8所产权已移交、31所进行资产评估),需规划117所,已完成规划113所。

二是义务教育巩固提升。2019年,全市有初三年级学生147563人,本届学生201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学生人数160081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2.18%(省目标90%)。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运动,全市中小学体质健康合格率为91.57%;全市完成10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2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招聘“特岗”教师1910人补充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得到有效巩固,多数指标优于评估认定当年,各县(区)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综合差异系数都分别小于国家规定的0.65、0.55的要求督促黔西县、金沙县对照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进行自我分析和研判,加快补齐差距和短板。特别是金沙县自费申报参加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造条件。

三是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2019年,全市有普通高中在校生216174人(在外就读7780人),有中职学生216930人,16-18周岁年龄段人口4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23%,比2018年提升1.53%;全市下达中职招生78330人、普通高中招生66200人,职普招生比5.3:4.7,高于省定4:6的比例;省下达我市的中职招生任务78330人,完成78517人,完成率100.24%。精准脱贫订单班任务2050人,完成3874人,完成率183.51%。  

四是特殊教育提质发展。2019年,我市建有市特校1所,县(区)特校8所(人口均大于30万);建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3个、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5个。

五是高职扩招任务超额完成。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要求,毕节市扩招任务数为3400人,实际完成5338人,完成率157%。

六是“双一流”及学科建设成效明显。我市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迅速提升,“双一流”建设以及优势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办学规模超过12000人。2019年入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成为从2016年以来贵州省唯一入围的本科高校。同时,继2017、2018年度高等数学、教育学、大学体育与健康、应用型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获批贵州省一流学科专业后,2019年特殊教育、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等三个专业被列为贵州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为我市建设区域一流大学夯实基础。

七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取得成效。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按规划推进,11所学校获得“毕节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所学校获得“毕节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2所学校获得“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663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一是大班额得到有效化解。通过制定出台《毕节市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整改方案》和《关于建立消除超大班额监督问责机制的通知》,严控起始年级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加大大班额学生分流力度等措施,有效化解大班额。2019年,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1173个,比规划化解任务多173个,基本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改扩建2所普通高中及其他办学条件,增加普通高中班级129个,减少大班额214个,大班额占比下降6.8%。

二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得到强化。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毕节市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成村居儿童之家3042个、覆盖城乡社区82.28%;动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精准评定留守儿童风险,根据风险等级精准施策;通过采取“四个一批”措施以及查办遗弃留守儿童案件,确保了2019年15.47万名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实现全覆盖;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将随迁子女同步纳入义务教育免试就读入学和划片招生工作方案,予以入学保障。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392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2355人,占比85.85%。

三是教育脱贫攻坚“1+6”成效明显。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省教育厅《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化管理及辍学情况监测督查,实现了2019年11月30日全市建档立卡辍学生全部清零、非建档立卡辍学生动态清零的目标。2019年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等共计28589.749万元,惠及学生179571人(次),累计拨付发放教育精准扶贫资金33176.37万元,补拨2018-2019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高校国家助学金、高中国家助学金及高中国家免学费应助漏助1115人(次)、资金253.369万元。建成投入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园)79所(幼儿园32所、义务教育学校47所),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及时划转编制,调配教师6302人(其中幼儿园893人、小学2449人、初中2762人、高中198人),安置点配建学校教师实行全员培训,保障安置地师资力量,确保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全覆盖、零障碍顺利入园入学。切实落实《省教育厅教育东西部帮扶协作工作基本要求十五条》,加大与帮扶城市广州和深圳东部地区优质学校的合作力度,全市各县(区)687所中心完小以上学校与广州市、深圳市优质学校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并通过这些学校对辖区内村级学校进行辐射,实现全市1900余所学校“组团式”帮扶全覆盖。2019年,优先将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级预算足额下达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211.57万元、学生资助资金14589.27万元、营养改善计划3256.68万元,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全市配备校园专职安保人员6885人,建设警务室3722个,教育部门暗访学校1252所,督促整改校园安全问题927个,责成处理213人,学生溺水死亡、校园内性侵学生事件、校园欺凌行为3个“零发生”,校园无较大以上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师生安全得到保障。

四是教育督导工作得到加强。调整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配备了专职正、副县级督学各1名,工作人员4名,市级兼职督学30名,各县(区)也相应设置教育督导机构(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除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1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5所左右学校的规定,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督学培训,提高督学履职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一是教师编制管理更加规范。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补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各县(区)认真落实编制管理“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要求,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长期有编不补的情况。2019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1200人,公办幼儿园教师占比逐年提高。

二是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得到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落实教师基本工资待遇,并足额发放到位。义务教育教师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单独执行区别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标准,依法保障按岗位购买了服务教师的相关待遇,部分县(区)和市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制度,制定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职称和考核评价改革措施,通过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调配等方式拓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渠道;落实乡镇补贴政策,在乡镇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按工作年限,每月分别按200元、260元、320元、380元的标准享受工作补贴;落实艰苦边远津贴政策,按规定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艰苦地区津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按不同类区及时提高待遇享受标准;落实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校长教师5204人,各县(区)基本达到教师轮岗交流比例达10%、其中骨干教师占交流教师数的20%的要求。

三是教育经费保障到位。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61159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8.05%,确保了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了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专款专用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并要求足额拨付各类分担资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211.57万元、学生资助资金14589.27万元、营养改善计划3256.68万元)。全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47463万元,全额划拨给教育使用。多数县(区)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比例均达到1.5%以上,市直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比例为1.8%。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并下达市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40元/生•年、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27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8177元/生•年、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6090元/生•年。

四是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每年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发展基金500万元,各县(区)也比照市级设立基金。2019年,奖励七星关区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毕节梁才学校等民办学校共29.6万元。督促县(区)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

五是教育督导经费得到保障。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教育业务经费300万元,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从中列支,保障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一是招生入学得到规范。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及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的政策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清理整治、中考招生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等政策措施,政府和教育部门未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未对中小学校中高考成绩进行排名和向学校提供非本校学生成绩或录取名册等。拟定《毕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非法办学机构得到治理。出台《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形成了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教育执法的体制机制。2019年,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744所,清理整治公民办中小学违法举办幼儿园(幼儿班)83所,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排查了605所,对排查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县(区)落实整改。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2019年,全市申报157个,审批合格133个,待审批24个。出台《毕节市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完善了审批机制,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及高中民办学校年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年检及抽检工作。

三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落实。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了系列德育教育实践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毕节市新时期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细则(试行)》,开展“新时期中小学德育示范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发挥校外教育资源作用,全市涵盖文学艺术、礼仪风俗、科技文化、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等公共教育资源设施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形成了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新格局。

四是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成效显著。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下发了《毕节市创新推进大安全战略的实施意见》《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订了《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全面实行“学校安全清单管理”;校园安全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全市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率100%,安保“九小件”配备率100%,校园视频监控安装率93.5%,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责任险覆盖率100%;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各涉教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取缔整治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185个、化解涉校矛盾纠纷94起、查处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15起、下架不合格食品1223公斤、收缴违法出版物34967件(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246处等,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教育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普及程度亟待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对毕节试验区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是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提质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公办幼儿园,以大村(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等方式建设村级公办幼儿园;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提高民办幼儿园普惠率,满足入园需求。

二是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薄弱学校质量提升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工程,督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均衡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提升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水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三是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普通高中示范引领行动计划,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坚持适度规模办学,推进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实现优质高中全覆盖;实施职业教育兴毕富民行动计划,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强专业规划和动态管理,建立主动服务产业发展的调整优化机制,推进职业院校标准化、特色化、现代化建设。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继续争取国家特岗计划,不断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紧缺学科教师。完善县域范围内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落实教师待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

五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学校自主办学权,加快“管办评”改革步伐。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就近划片入学,建立大学区制度。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通过建立校区、分校、学校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充分发挥优质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机制,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教育投入。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情况表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情况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简述(500字内)自评
得分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3分)
1.建立健全市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得到保证,教育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4分)     一是建立了市领导分别联系县(区)和学校工作制度。市领导经常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和学校进行调研,了解教育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解决办法,有效地帮助学校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年均深入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师生开展形势政策报告。同时,市领导均到自己的联系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宣讲,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坚决按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各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定期分析研判、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得到保证。
4
2.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三会一课”等制度扎实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化(4分)     一是按照“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成立党委,50人以上的成立党总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的要求,加大了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力度,对暂时没有党员的中小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编印下发《毕节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程(试行)》《市属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对中小学校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作了规范,将党建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组织达标评估验收,实现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化。
4
3.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过程,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健全,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学校思政课扎实有效,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得到加强(5分)     出台《毕节市2019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评价体系为准,全面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的通知》,深入推进我市大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开展;制定了《毕节市中小学校一日常规管理要点》,市教育局、县(区)教育科技局、乡镇教管中心、学校层层签订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深入推进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时,确保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落地见效。5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11分)4.市级政府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等国家和省的重大教育政策、项目,制定地方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4分)     制定印发了《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毕节市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文件,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明确了具体的措施,保障了  “国家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和 “省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等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地落实。4
二、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1分)
5.市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在规划、资金投入和用地指标等方面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3分)     2019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10余次。在规划、资金投入和用地指标等方面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七星关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507.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04%,金海湖新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806.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79%,保障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在建设用地供应时,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进一步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全市预算教育经费1349***6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教育经费8152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611597万元,比2018年增长8.05%。3
6.市级政府对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纳入年度考核,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教育年度考核任务,对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有效解决(4分)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调研、召开调度会、开展督查、下发督办函、约谈问效等方式,扎实有效推进特岗教师招聘编制整合、学生资助经费、营养餐经费、市级教育工程项目手续办理、工程款落实、控辍保学等教育发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教育年度考核任务。3.5(扣分原因:未对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纳入年度考核)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24分)
7.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省定目标,建有1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比例达到100%,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5分)     2019年,全市有公民办幼儿园2181所,其中公办1677所、民办504所,公办幼儿占比达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74%。全市259个乡镇街道,有250个建了中心幼儿园,比例达96.5%。全市共有规划小区401个,依标应规划配套幼儿园234所。2019年纳入国家督导任务的156所,有39所已签订移交协议(8所产权已移交、31所进行资产评估),需规划117所,已完成规划113所。4.6(扣分原因: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未达到省的要求;未达到一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需规划的任务数还有4所未完成)
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2分)     2019年,全市有初三年级学生147563人,本届学生201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学生人数160081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2.18%,达到省定指标90%以上。2
9.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情况。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3分)    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2019年,全市完成10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2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招聘“特岗”教师1910人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推进集团化办学,实现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多数指标优于评估认定当年,稳中向好,各县(区)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综合差异系数都分别小于国家规定的0.65、0.55的要求。督促黔西县、金沙县对照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进行自我分析和研判,加快补齐差距和短板。特别是金沙县自费申报参加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造条件。3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24分)
1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升,职普招生比不低于4:6(3分)     2019年,全市有普通高中在校生216174人(在外就读7780人),有中职学生216930人,16-18周岁年龄段人口4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23%,比2018年提升1.53%;全市下达中职招生78330人、普通高中招生66200人,职普招生比5.3:4.7,高于省定4:6的比例。3
11.统筹落实每年省下达的中职招生和精准脱贫班招生任务(3分)     2019年,省下达我市的中职招生任务78330人,完成78517人,完成率100.24%。精准脱贫订单班任务2050人,完成3874人,完成率183.51%。 3
12.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按规划推进(2分)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各类体育兴趣小组或社团,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开展“大课间”评比等,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运动。2019学年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为91.57%。
        二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取得成效。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按规划推进,在2019年语言文字示范校的检查评估中,11所学校获得“毕节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所学校获得“毕节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2所学校获得“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663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
2
13.辖区内所有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均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人口不足30万的设置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所有招收5人以上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1分)     2019年,我市有市特校1所,县(区)特校8所(人口均大于30万);建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3个、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5个。新建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到金海湖新区(占地105亩,目前一期主体工程完工)后,可填补金海湖新区无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中心的短板。0.9(扣分原因:百管委未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14.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完成情况(2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要求,毕节市扩招任务数为3400人,实际完成5338人,完成率157%。2
15.提高高校本科教学水平,“双一流”建设以及优势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3分)     我市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迅速提升,“双一流”建设以及优势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办学规模超过12000人。2019年入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成为从2016年以来贵州省唯一入围的本科高校。同时,继2017、2018年度高等数学、教育学、大学体育与健康、应用型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获批贵州省一流学科专业后,2019年特殊教育、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等三个专业被列为贵州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为我市建设区域一流大学夯实基础。3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4分)
16.建立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3分)     通过制定出台《毕节市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整改方案》和《关于建立消除超大班额监督问责机制的通知》,严控起始年级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加大大班额学生分流力度等措施,有效化解大班额。2019年,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1173个,比规划化解任务多173个,基本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改扩建2所普通高中及其他办学条件,增加普通高中班级129个,减少大班额214个,普通高中大班额占比下降6.8%。3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4分)
17.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排查、认定和建档工作规范有效。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率达60%以上(2分)     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毕节市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4个配套具体工作方案,建成村居儿童之家3042个、覆盖82.28%城乡社区;动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精准评定留守儿童风险,根据风险等级精准施策;通过采取“四个一批”措施以及查办遗弃留守儿童案件,确保了2019年15.47万名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实现全覆盖;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将随迁子女同步纳入义务教育免试就读入学和划片招生工作方案,予以入学保障。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392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2355人,占比85.85%。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3444”工作模式入选《全国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案例汇编》并在全国推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经验在全省第四次现场推进上作为唯一市州进行交流发言。2
18.完成教育脱贫攻坚“1+6”(控辍保学、教育精准资助、易地扶贫安置点配套学校建设、教师调配和培训、东西部协作、教育经费、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6分)     一是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省教育厅《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化管理及辍学情况监测督查,实现了2019年11月30日全市建档立卡辍学生全部清零、非建档立卡辍学生动态清零的目标。
       二是2019年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等共计28589.749万元,惠及学生179571人(次),累计拨付发放教育精准扶贫资金33176.37万元,补拨2018-2019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高校国家助学金、高中国家助学金及高中国家免学费应助漏助1115人次资金253.369万元。
        三是建成投入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园)79所(幼儿园32所、义务教育学校47所)。
        四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及时划转编制,调配教师6302人(其中幼儿园893人、小学2449人、初中2762人、高中198人),安置点配建学校教师实行全员培训,保障安置地师资力量,确保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全覆盖、零障碍顺利入园入学。
        五是切实落实《省教育厅教育东西部帮扶协作工作基本要求十五条》,加大与帮扶城市广州和深圳东部地区优质学校的合作力度,全市各县(区)687所中心完小以上学校与广州市、深圳市优质学校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并通过这些学校对辖区内村级学校进行辐射,实现全市1900余所学校“组团式”帮扶全覆盖。
        六是优先将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2019年,市级预算足额下达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211.57万元、学生资助资金14589.27万元、营养改善计划3256.68万元,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
        七是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2019年,全市配备校园专职安保人员6885人,建设警务室3722个,教育部门暗访学校1252所,督促整改校园安全问题927个,责成处理213人,学生溺水死亡、校园内性侵学生事件、校园欺凌行为3个“零发生”,校园无较大以上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师生安全得到保障。
6
19.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依法设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专职督学和工作人员,强化教育督导工作(3分)     调整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配备了专职正、副县级督学各1名,工作人员4名,市级兼职督学30名,各县(区)也相应设置教育督导机构(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除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1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5所左右学校的规定,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督学培训,提高督学履职教育督导工作水平。3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26分)    
20.严格依标配备各级各类教育教师,无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长期有编不补现象。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比上年提高(3分)     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补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各县(区)认真落实编制管理“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要求,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长期有编不补的情况。2019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1200人,公办幼儿园教师占比逐年提高。3
21.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保障按岗位购买服务教师的相关待遇(3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落实教师基本工资待遇,并足额发放到位。义务教育教师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单独执行区别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标准,依法保障按岗位购买了服务教师的相关待遇,部分县(区)和市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3
22.制定并落实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职称和考核评价改革措施。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多种途径和方式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培训实效,县域内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3分)     严格落实省人社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制度,制定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职称和考核评价改革措施,通过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调配等方式拓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渠道;落实乡镇补贴政策,在乡镇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按工作年限,每月分别按200元、260元、320元、380元的标准享受工作补贴;落实艰苦边远津贴政策,按规定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艰苦地区津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按不同类区及时提高待遇享受标准;落实教师轮岗交流制度,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校长教师5204人,各县(区)基本达到教师轮岗交流比例达10%、其中骨干教师占交流教师数的20%的要求。3
23.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避免财政投入下降(4分)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61159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8.05%,确保了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了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4
24.对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按照要求足额拨付分担资金。加快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沉淀。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各种教育税费足额征收,及时足额划拨(3分)     专款专用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并要求足额拨付各类分担资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211.57万元、学生资助资金14589.27万元、营养改善计划3256.68万元)。全市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47463万元,全额划拨给教育使用。3
25.本地区所有县(市、区)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比例均达到1.5%以上,每年足额纳入财政预算(2分)     多数县(区)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比例均达到1.5%以上,市直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比例为1.8%。1.6(扣分原因:有两个县区自查报告体现未达到1.5%)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26分)    
26.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3分)     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并下达市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40元/生•年(低于省500元/生•年)、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27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8177元/生•年、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6,090元/生•年。2.5(扣分原因: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未达到12000元)
27.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扶持政策,并足额下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得到扶持(3分)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每年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发展基金500万元,各县(区)也比照市级设立基金。2019年,奖励七星关区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毕节梁才学校等民办学校共29.6万元。督促县(区)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2.5(扣分原因:资金未兑现)
28.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导信息化、责任区督学挂牌等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证(2分)     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教育业务经费300万元,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从中列支,保障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2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2分)
29.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其中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不以各类等级考试证书、社会培训证书为依据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无超范围招生现象。积极推进中考改革试点工作(2分)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及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的政策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清理整治、中考招生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拟定《毕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2
30.建立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监管效果明显。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年检年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黑、白名单制,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得到及时查处(2分)     非法办学机构得到治理。出台《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形成了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教育执法的体制机制。2019年,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744所,清理整治公民办中小学违法举办幼儿园(幼儿班)83所,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排查了605所,对排查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县(区)落实整改。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2019年,全市申报157个,审批合格133个,待审批24个。出台《毕节市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完善了审批机制,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及高中民办学校年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年检及抽检工作。2
3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规划、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立并完善校外教育资源向青少年开放的统筹协调机制(3分)     我市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了系列德育教育实践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毕节市新时期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细则(试行)》,开展“新时期中小学德育示范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发挥校外教育资源作用,全市涵盖文学艺术、礼仪风俗、科技文化、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等公共教育资源设施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形成了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新格局。3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2分)
32.政府及教育部门不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依据中高考成绩给学校排名(2分)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等政策措施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政府和教育部门未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未对中小学校的中高考成绩进行排名和向学校提供非本校学生成绩或录取名册等。2
33.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安全保障、校园周边治理、校车安全保障等工作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师生安全得到保障(3分)     2019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成效显著。一是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下发了《毕节市创新推进大安全战略的实施意见》《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订了《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全面实行“学校安全清单管理”;二是校园安全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全市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率100%,安保“九小件”配备率100%,校园视频监控安装率93.5%,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责任险覆盖率100%;三是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各涉教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取缔整治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185个、化解涉校矛盾纠纷94起、查处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15起、下架不合格食品1223公斤、收缴违法出版物34967件(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246处等,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净化。2.8(扣分原因:安保人员配置、学校围墙封闭、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接入公安天网三个100%未达到)
加分在教育改革创新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性成果,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比如,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成绩和做法得到领导批示肯定等。根据具体情况每项可加1-5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基础的意见》(黔党发【2018】23号)要求总结推广毕节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国家试点成果,2019年9月27日,全省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在毕节召开。2
扣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纪案件立案数或群体性事件数量比上年增多,年度内发生重大事件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因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等。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扣分,累计不超过10分
0
合计

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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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0:46:51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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