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规定,从即日起,将对全区用人单位2020年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在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
(二)经顺庆区人社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学校;
(三)在全区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机构及相关用工单位。
二、评价内容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对以下事项实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评价步骤
此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11月4日至11月20日)。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于11月20日前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1)及相关材料(***3)报送到顺庆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受初步审核。
(二)核查审定(11月21日至12月14日)。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在广泛征求工商、金融、税务和工会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现场核实。
(三)结果公布(12月15日至12月22日)。我局将企业最终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在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向市人社局推荐拟评为全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A级单位的企业名单。
四、评价标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的方式,实行等级制度,分A、B、C三个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评价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分表》(***4)。评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为A级;评分在60分(含)— 89分的,为B级;评分在59分及以下的,为C级。用人单位在评定周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C级:
(一)非法介绍、招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
(二)无理阻挠抗拒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或打击报复劳动监察员、证人或投诉举报人员的;
(三)因违法行为多次被集体投诉、举报,导致劳动者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五)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未按时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执行的;
(六)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资料报送地址:马市铺路266号顺庆区人社服务中心102室
联 系 人:何超
联系电话:159****5371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填报说明
3.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分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