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农业农村局用心调解化纠纷暖心真情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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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忻城县红渡镇的潘大姐代表本屯的11位种桑养蚕户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办实事 秉公执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感谢农业执法人员积极调解农资纠纷,全心全意为百姓解难事、办实事的良好作风。
图为忻城县红渡镇种桑养蚕户潘大姐给忻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赠送锦旗
原来,在2020年初红渡镇渡江村、雷洞村、西江村等5个村的群众购买了某肥料生产企业(已作另案查处)的肥料产品给桑树作苗期春肥施用,到2020年4月初采摘桑叶饲喂家蚕后均出现出现蚕虫不明死亡现象。于是红渡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在接到调查函后,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执法及相关技术人员前往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结论为家蚕疑似农药中毒的非正常死亡情况,随即开展了查明毒源工作的调查,经一系列的调查后得出初步结论:一是农户蚕虫死亡症状与现场试验的蚕虫死亡症状一致,均表现为农药致死情况;二是上述肥料中和施用肥料的桑叶均含有噻虫嗪农药成分,说明所施用肥料与蚕虫死亡有直接关联。
据统计,红渡镇有661亩桑树施用该肥料产品致桑树受到污染不能正常饲喂家蚕,全镇共涉及到331户蚕农。
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这331户蚕农的经济损失,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肥料的进行调查。经调查肥料生产企业有经营资质和证照齐全,生产销售渠道正规。本着“谁生产 谁负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肥料生产企业和当地肥料经销商及受损农户三方人员进行调解,经不懈努力,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该肥料中含有的噻虫嗪农药成分在土壤中降解较慢,因此肥料生产企业承诺赔偿损失直到桑叶能够正常饲喂家蚕的时间为止,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其赔偿种桑养蚕户损失经济。因此,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履行赔偿责任共计483.6万元。至2023年原受污染的桑树已全部能够正常饲养家蚕。
县农业农村局最大限度化解农资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农民朋友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