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集体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时在本级和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集体部分的森林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结余情况应每月更新一次。
现将2023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如下:2023恭城瑶族自治县集体林木采伐限额140210立方米,各类林木采伐限额共使用22685.88立方米(其中常规限额使用15365.88立方米,区域统筹限额使用7320立方米),剩余117524.12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2023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林木采伐常规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
2023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林木采伐区域统筹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
***:1.2023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林木采伐常规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xls
2.2023年5月恭城瑶族自治县林木采伐区域统筹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