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庆区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10月26日,记者从南充经济开发区地税局和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今年以来,杨某等3人因虚报假冒房管部门首套房证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税务部门罚款处罚。
今年9月中旬,杨某准备在顺庆区滨江大道附近某居民小区购买商品房时,听信他人鼓动,通过街头办假证的小广告,花了300元,便将自己正准备购买的二套房信息造假成了首套房证明。
同志,这是我的首套房证明,请帮我办理一下手续。5月21日下午,杨某拿着造假的首套房证明,到市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手续。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拿着杨某的材料核实相关情况,发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单》有异,不论是纸张样式,文字大小还是公章格式等都与正规的查询单不同,工作人员让杨某等候,随后向税务稽查汇报情况。
南充经济开发区地税局第五所所长任俊中告诉记者,他带领稽查人员赶到现场,与房管工作人员反复核查,认定杨某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单》为伪造假冒的,当场报警。
顺庆区公安分局舞凤派出所办案民警称,民警赶到现场,杨某仍称自己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单》是在市房管局办证大厅内的窗口打印的,是资格的。随后,杨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过法律和政策宣传,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听信他人的误传,其首套房证明是假的。
经过多方调查和取证,10月26日,南充经济开发区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杨某涉嫌提供虚假计税依据,被开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顺庆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杨某、李某等3人因虚报首套房信息,受到税务部门罚款,警方对其立案侦查、追查虚假信息制造源等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提醒,虚报首套房信息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