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企业资质许可条件的公告
各建筑企业(注册地在自贡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改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申请办理政务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总包、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一律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和查询办理结果。
2.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企业在线上传的***资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非原件扫描、模糊不清的,一律不作为有效申报资料认定。
3.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应等比例扫描上传,不应放大缩小,确认齐备无误后,点击上报。
4.根据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置现场核验原件等受理条件,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公告之日起执行。
此公告。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