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区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区建设局做好以下几项工资:
一、认真做好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工作。该局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各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时,须严格履行档案登记手续,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并向建设单位认真告知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义务、内容,使建设单位了解《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
二、加强市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档案登记信息,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等参建单位建立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声像电子档案的收集归档,把档案工作纳入到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随时收集、随时归档。
三、加强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省建设厅有关要求、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参建单位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资料员等)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使档案人员能够规范地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认真做好市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预验收工作。各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认真进行档案预验收,审查确认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文件,保证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毕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