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司法局专职调解队伍建设再创新
十二月伊始,蓬莱市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部署会”,此次会议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推向了一个全新高度,也给蓬莱市“枫桥经验”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会上,局领导围绕全力打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蓬莱样板”为主题,与参会所长分析问题原因,制定目标方案,将蓬莱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梳理。
一、完善机构,明确职能,加强组织建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遍布全市11个镇(街),509个村(居),行专调委会涉及婚姻、民商、交通、医疗等群众生活基本领域,人民调解员作为维稳专项活动的排头兵,要立足各自辖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二、创新举措,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蓬莱市政法委近日出台《全市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蓬政法〔2019〕38号),携同司法局制定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方案,并在蓬莱电视台、蓬莱日报、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体渠道上发布招聘公告,在市一级组建26名调解员队伍,镇街调解队伍拟将全市村居的网格员全部纳入专职调解员范畴。
三、建章立制、积极引导,加强制度建设。要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选聘法律专科毕业以及专家学者、退休政法干警为专职调解员主力,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发展模式,制定并完善《蓬莱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加强考核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及时了解人民调解员的的工作情况,对不胜任、不称职的调解员及时调整或解聘。此外,调解经费争取市镇(街)两级财政支持,形成一支制度完善、技巧精湛的人民调解队伍。
此次选任报名工作将于12月6日结束,各所将积极参与,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顺利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