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医疗保险又有惠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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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缓解参保职工因换大病返贫、致贫问题,更好地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权益,近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2012年城镇职工大额医药费用补助的通知》。按照文件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已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参保职工2012年发生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负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5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在申领程序上,将依托社会保险核心业务平台,根据城镇职工大病患者2012年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结算,不需要城镇职工大病患者申报和提报。其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联账号划拨,对于已经去世的城镇职工将通过其亲属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划拨。目前,我区已经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大病患者报销信息进行筛选核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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