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查机关全面推广黄河驿站经验现场会在河口区召开
7月8日上午,全市检查机关全面推广“黄河驿站”经验 现场会在河口区召开。
区人民检察院汇报了黄河驿站创建的工作经验。与会领导到黄河驿站进行了实地参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爱军对黄河驿站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黄河驿站的创建是新刑事诉讼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细化落实,使刑事执行、检查方式发生突破性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张爱军强调,在下步工作中,各个县区要充分汲取河口区检察院黄河驿站创建的成功经验,把黄河驿站的创建作为全市检查机关的品牌、作为重点工作、作为突击性任务来抓。在全市推广智能监督平台,使黄河驿站的效应,上升到为我国法制建设增光添彩的高度。区检察院检察长宋继圣也表示: 将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与各县区院的合作交流,为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促进黄河驿站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为更好地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无羁押必要人员的后续监管,让无羁押必要人员获释后有地方去、有生活保障,区检察院创新性地建立了无羁押必要人员帮教基地——黄河驿站。
黄河驿站的建立,既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类人员的关心,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黄河驿站”自2014年2月运行以来,已将412名驿站人员纳入监督平台,其中,取保候审333人,社区矫正79人。帮助42人到就业安置基地工作,安置19人入驻关爱基地。刑事执行检察办公室发现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脱管、漏管驿站人员17人,纠正问题19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