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汉威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汉威洁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汉威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银路10-1B号。扩建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总占地面积约6094.9平方米,建筑面积1138.38平方米。扩建内容主要为增加部分生产设备,用于卫浴洁具生产,年产卫浴洁具5000套。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达到***浴缸2000套/年、蒸汽房1500套/年、卫浴洁具5000套/年。扩建项目新增员工人数为3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3年1月25日审批了佛山市汉威洁具有限公司洁具配件组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三白环复〔2013〕8号);于2014年12月22日审批了洁具配件组装项目的验收申请(三白环验[2014]35号);2016年10月28日审批了佛山市汉威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三白环复〔2016〕33号)。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边工序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喷淋水。切边工序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喷淋水分别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白坭镇莘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喷衣、烘道烘干工序和烘房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切边工序粉尘、打磨工序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烘道主和烘干房均使用电能为能源。喷衣、烘道烘干工序和烘干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0立方米/小时,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切边工序采用湿加工法进行,减少粉尘废气的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0立方米/小时,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原料的投料、搅拌工序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灌浆过程产生的废气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厂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清扫,减少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食堂油烟经静电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角料外卖回收公司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85%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粉尘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监测结果详见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验字)201****6002。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