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新农合撑起生命保护伞
“连续两年,我都得到了大病补偿,一共报了11万多元。像我这样的老百姓遇上大病真不好办,倾家荡产也治不起,多亏了合作医疗这个好政策,给我们这个贫穷的家庭减轻了负担,也使孩子以后治病有了保障,太谢谢你们了!”2011年12月31日,在广饶县新农合大病补偿资金发放现场会上,大王镇北郭西村村民郭化斌感动地说。
2010年7月,老郭两岁的儿子郭翔生被诊断出了白血病,一年多时间连续的治疗,花去的医疗费就高达20多万元。2010年,通过大病救助给报了2.5万元,2011年合作医疗大病补助又给报销了9万多元,让郭化斌本来困难沉重的家庭,重新增强了给孩子治病的信心。
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自2008年开始,广饶县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新农合县级大病补偿制度,在新农合常规补偿的基础上,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药费3万元以上的大病户实施大病补偿,补偿金额上不封顶,结余资金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2011年,广饶县财政列支大病补偿资金600万元,报销比例达到70%,全县共有913人享受市级大病补偿资金392.16万元,有612人享受县级大病补偿资金592.83万元,其中单户最高补偿金额达到29.19万元。
“那段时间,家里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全家也拿不出十块钱来,更别说去医院继续治疗了。多亏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时为我们送来3万多元,才能继续给我丈夫治病。虽然俺丈夫还不能说一句清楚、完整的话,但我代表他,也代表我们全家,谢谢你们!”大王镇后贾村村民李霞边说边激动地流下了泪水。在具体实施大病补偿救助过程中,该县针对仍在治疗中贫困大病户的特殊情况,经申请可以进行事前和事中救助,预付部分补偿金。三年来,已先后为23人提供大病紧急预付金91万元,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补偿金成为群众的“救命钱”,大病补偿政策的实施,不但解决了因病致贫的难题,而且挽救了一个个濒临死亡的生命。在新农合补偿政策的“佑护”下,老百姓健康、快乐地生活着。(马庆亮 黄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