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
9月15日至16日,由省畜牧兽医局组成的兽药GSP验收小组来我县对申报兽药经营GSP达标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查看、考试、考核等认证工作。通过严格的评审,高青县畜牧兽医局药械服务站(位于县城文化路54号)、淄博康聚兽药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县城芦湖路北首)、高青县黑里寨玉山兽药经营部(位于黑里寨镇驻地)、高青县黑里寨康牧畜禽饲料经营部(位于黑里寨镇驻地)四家兽药经营企业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我县首批获得《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合格证书》的单位。目前,上述四家企业已经通过公示,并以取得了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合格证书》、《兽药经营许可证》。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去年开始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今后,县畜牧兽医局将继续加大对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力度,力争到明年上半年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兽药GSP标准,对达不到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清理、退出兽药市场领域。(县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