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食品添加剂二次上架监管法成效显著
根据《***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法[2011]20号)精神,在前期治理整顿的基础上,自4月25日起,县工商局在县城绿荫市场所有食品添加剂经营店中,大力推行“二次上架”监管法,取得初步成效。
所谓“二次上架”监管法,就是要求食品添加剂经销业者在自身具备经营资质的前提下,将所销食品添加剂全部下架,逐一甄别清理,符合基本条件的方可上架销售,并实行实名销售、可控***的监管方法。
基本条件是:同时具有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下同)、《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完整真实的商品标示和进货***。达不到上述条件以及超期变质食品,一律不得上架销售,采取退货和销毁的方法处理,违者依法处罚。此外,还要求业户按照“食品四制”标准,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帐,主动提供销货***,注意留存单位客户和用量大户的相关信息,准确掌握销售去向,把好销货关。
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超市(商场)96个次,检查农贸市场12个次,检查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3户次,并对2户进(销)货台账不完善的经营户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