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本报桓台讯 日前,文化部办公厅发文公示了第四次评估定级国家一级图书馆名单,桓台县图书馆名列其中,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
桓台县图书馆于2008年7月迁入县文体中心。目前,馆内共设期刊、社科、科技、儿童等四个阅览室,均已开放接待读者,满足了不同层次读者的阅读需求。图书馆加强读者服务工作,延长开馆时间,将双休日、节假日、黄金周调整为工作日,将寒暑假作为重要时段,确保了服务质量。据统计,县图书馆去年共接待读者10万余人次,图书流通量达15万余册次。
据悉,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始于1994年,由文化部统一组织,每四年进行一次,今年是第四次。此次评估,按照新的《县市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细则》,突出了服务水平、办馆效益、科学管理与办馆条件等方面的导向性,范围涵盖了图书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于全面加强图书馆工作,进而加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有着直接而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