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隆重开幕
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会场
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
新使命催生新动力,新目标呼唤新作为。1月5日上午,***临淄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区人民会堂隆重开幕。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毕荣青、宋振波、巩曰锋、许刚、孙海青、邢强、王义朴、曹丕祯、路玉田、周尔清、董红光、卢华栋、罗建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由宋振波主持并宣布大会开幕。
在热烈的掌声中,毕荣青代表中共临淄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她说,***临淄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区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
毕荣青在回顾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时说,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时期。这五年,是临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的五年,是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和谐局面巩固发展的五年,是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在现代化征程上阔步前进的五年。
毕荣青指出,今后五年,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更为难得,拥有的发展基础更为坚实,承担的发展任务更为重大。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内涵发展为路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环境立区、工业强区、科教兴区、城乡一体化、经济国际化五大战略,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左右;万元GDP能耗全面完成上级任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城市综合功能、品质形象明显提升,城镇化率达到63%以上;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的素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到2016年,全区经济实力更加雄厚、产业结构更加科学、生态环境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生态临淄、和谐临淄、文明临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毕荣青强调,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是我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新一轮发展的更高定位,是全区人民的共同期盼。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核心动力,必须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最终目的,顺应群众新期待,倾听民声,尊重民愿,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毕荣青对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战略措施作了部署。她说,在新起点上推进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内涵提升,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强力推进环保节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开拓绿色空间。必须本着对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用最硬的措施,大力度推进生态建设,还临淄人民一片“碧水蓝天”。要铁腕治污保护生态,“零容忍”各类污染,完善环保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最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最严格的环保问责制度,着力解决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突出问题。要刚性降耗维护生态,健全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推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管齐下”,把排放降到最低,确保达标排放,坚决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要多措并举创建生态,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推动全域生态建设,努力构建优美、自然、舒适的城乡环境。要全力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夯实物质基础。要深入推进城乡统筹,打造高品位城市,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构建优质载体。要大力推进文化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区,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打造核心支撑。要纵深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注入持久动力。要倾力改善民生民计,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筑牢社会基础。
毕荣青最后说,宏伟的目标鼓舞着我们团结奋斗,60万人民的福祉激励着我们奋勇开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区人民,解放思想、激情作为,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而努力奋斗!
邢强代表中共临淄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他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中心任务,准确定位,主动跟进,积极履职,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适应发展、增强实效。
列席今天大会的有:不是代表的十一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不是代表的区人武部党员正职;不是代表的曾担任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员副职以上和区纪委、区人武部正职的离退休党员老同志,退出区级班子及提前离岗的党员干部;不是代表的其他在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是代表的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员党政正职;军干所党员老同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