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垭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垭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四川省
一、规范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对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车辆装载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向镇交管办报送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二)建立路面执法与源头治超联动机制。镇交管办要联合水观执法中队等部门上路执法,对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要及时相互抄告。抄告内容应包括违章车辆牌号和违规驾驶员姓名和违规车辆所属企业名称、违法违规行为简要描述及处罚决定等事项。收到抄告的单位对违法行为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密切协同配合,联合源头执法,全力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认真落实重点车辆安全监管。镇交管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农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信息档案,强化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完善违法抄告、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加强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定期排查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车辆情况,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
(四)突出路面综合治理。镇交管办要联合水观执法中队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联合整治行动,对全镇辖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道路“秩序乱”问题。严查超速、逆行、违法变更车道、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查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明确责任,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一)健全我镇辖区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完善“两站两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提高我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镇交管办要联合水观中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查处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车、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超员和载客、货运及低速载货汽车超载等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镇交管办要联合水观执法中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对确实不能整治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市道安办,由市道安办提请市道安委研究,组织交运、住建等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分工进行整治和防范,逐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这其中包括: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工作。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禁行标志,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型防护栏或防撞墩(墙),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一)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机制。镇交管办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持续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二)丰富宣传教育形式。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镇交管办要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组织“安全进农村”等宣传活动。用好用活社会宣传力量,突出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少”宣传重点,结合普法教育、春运、暑运、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我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建立工作责任机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镇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镇交管办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村(居)镇属各单位参与配合,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密切配合,监管处置有力的工作责任体系。
(五)强化考核奖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市道安办将牵头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在每年12 月上旬完成年度考核。
(六)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制度,切实加强本辖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明原因,界定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