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保障高龄老人的晚年生活,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爱,张店区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确保惠老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了高龄津贴发放动态核查机制,及时办理审批、新增、停发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随时申报,随时核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予登记,对于死亡的及时注销。做到各年龄段老年人档案动态管理,杜绝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保证领取高龄津贴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大力宣传高龄补贴的政策界限、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等内容,加大高龄补贴发放政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各界的知晓度。
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坚持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2015年张店区为90周岁以上张店区常驻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78万元,1501名老年人享受此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