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省局卫生监督局关注学生宿舍卫生安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新的学期开始了,学生们陆续回到了学校,对于离家住宿的学生而言,最常呆的地方除了教室就是宿舍了,宿舍是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场所。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卫生安全关系住宿学生的身体健康,一直是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31177)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在此,张店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区属寄宿制学校发出卫生安全提示:
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
5、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等指标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
6、学生宿舍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