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四举措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出台《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
二是深化环境治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全市赤水河范围内27个乡镇垃圾转运设施实现全覆盖,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7个,正在建设10个。实施流域内92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分散式处理设施46套、集中式处理设施26套,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5个,完成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大户)1349家粪污排查整治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覆盖25个村63个村民组。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实施小水电清理整顿,流域内共37座电站,立即退出的8座已全部拆除并销号,限期退出的29座计划2021年退出9座、2022年退出10座、2023年退出10座。
三是联动执法监管。建立落实联动执法机制,与云南省镇雄县、四川省泸州市及遵义市建立赤水河流域跨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生态环境部门首查取证、公安部门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院司法审判的工作模式。实行流域网格化管理模式,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近年共查处赤水河流域环境违法案件24个,处罚金额63.***万元,查封企业1家,关闭1家。
四是推进绿色发展。划定赤水河流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赤水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划为禁养区,500米以外30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划定42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编制《毕节试验区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规划》,正积极争取国家将毕节率先纳入全国生态补偿试点范围。2020年,毕节市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168.15万亩,自补偿政策实施以来,平均每年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约1亿元,每年惠及林农约91万户、300万人。2014年以来,共获得遵义市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7679.2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赤水河流域水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