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的
为贯彻落实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拔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体现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的要求,确定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和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职位数量
全市共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30名。莱城区公开选拔22名,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6名;钢城区公开选拔8名,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和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本市户籍法人代表),任职年限截止2010年10月31日。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年龄45岁以下(1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职期间本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195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连续任职满3年;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及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连续任职满2年;
(4)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及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2009、2010年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录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村党组织书记也可报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在受处分期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对2007年以来本村(社区)、2008年以来本企业违法生育负有领导责任的;
(4)任职村(社区)经区级组织部门认定为后进村(社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三、考选方式
考选采取分类报名、同步实施、统一任用的方式进行。
分类报名。报名人员分为A、B两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含2009、2010年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党组织书记)为A类;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B类。
同步实施。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与招考计划不低于10:1的比例组织实施考试。各区同步进行,分类组织考选。如每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达到10:1比例以上的,采取分类组织考选方式,即统一组织考试,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确定进入面试、民主考评和考察人选。如有类别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低于10:1比例,则根据比例核减该类别招考计划,核减的计划转入另一类计划。
统一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区委常委会等额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
四、组织实施
1、部署发动
各区委组织部对所辖乡镇(街道)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组织部于10月27日通过莱芜日报发布公开选拔工作简章。
2、报名和资格审查
各区委组织部于10月27日至30日,组织本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人员限报本区职位,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报企业注册地的职位(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莱城区报名)。
10月31日至11月1日,各区委组织部从纪检、组织、人事、公安、教育、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任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等情况。对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还需征求同级工商、税务、环保、社会保障、安监、质监等部门的意见,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报名的情况。
各区委组织部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11月3日前,市委组织部完成资格复审。
11月4日,各区在报名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公示没有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全过程,考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选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试和民主考评
(1)笔试
11月13日上午,集中设立考点,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基层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任期内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3分、1分;获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区委组织部从各区A、B两类人员中,根据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5: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分类确定进入民主考评和面试范围人员。进入民主考评和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公布;未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各区书面通知本人。
(2)民主考评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区委组织部对本区进入民主考评范围人员进行民主考评。民主考评采取召开会议、被考评人员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民主考评表的形式进行。考评结束后,由各区委组织部计算每名报名人员的考评成绩,填写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民主考评工作要严肃组织纪律,杜绝拉票行为。一经发现有拉票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即取消选拔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含加分)、面试、民主考评成绩3:3: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区从A、B两类人员中,按招考计划3:1的比例,分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莱芜日报公布。
4、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到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作为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各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企业深入考察。
考察时,在考察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企业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各区委组织部调查核实,提出认定意见。对认定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5、任职和使用
(1)研究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各区区委常委会议等额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
(2)公示
对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的拟任用人选在莱芜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问题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拟任用人选公示后,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区委组织部调查认定后,取消任用资格,所选职位不再递补。
(3)管理使用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由所在区委组织部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享受试用职务待遇。
五、组织领导
1、各区要高度重视公开选拔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要坚持阳光操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派员全程监督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笔试和面试时,市委组织部将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巡视。同时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3、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干扰。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 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选拔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结束后半月内,各区委组织部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25日
关于组织参加莱芜市部分乡镇(街道)
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考选工作的通知
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内有关村居(社区)、区乡规模以上企业: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和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本市户籍法人代表),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请抓紧组织报名。
1、具体报考职位数量、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考选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详见10月27日通过《莱芜日报》发布的公开选拔工作简章。
2、鹏泉街道所属机关、优秀村居(社区)和乡镇(街道)规模以上企业的报名组织工作由鹏泉街道办事处负责,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报名组织工作由企业服务办负责。
3、凡有不得报考情形的,由鹏泉街道办事处和企业服务办提前把关,党群办负责进一步审核。
4、报名时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市级以上荣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和《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区乡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还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和法人代表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和打印版。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30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0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008房间(高新区党群办);电话:8867551;电子邮箱:dqgzbgs@126.com
高新区工委
2010年10月27日
关于做好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
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
为贯彻落实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所需材料
(一)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事业站所负责人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
3、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文件;
4、区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原件。
(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派出所户籍证明(信息为2010年9月30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户口本、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籍档案。如无学历证书、学籍档案的,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他有效信息或5人以上有关人员旁证,并附本人承诺书;
4、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批复或文件;
5、由纪委、计生办、信访办、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6、区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原件。
(三)区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本市户口,限法人代表)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派出所户籍证明(信息为2010年9月30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户口本、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籍档案。如无学历证书、学籍档案的,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他有效信息或5人以上有关人员旁证,并附本人承诺书;
4、工商营业执照;
5、由纪委、计生办、信访办、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6、区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原件。
二、有关要求
1、市、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2、10月27日,市委组织部在《莱芜日报》A2版和莱芜党建网发布《简章》,请登录莱芜党建网(www.lwdjw.gov.cn)打印《简章》并张贴在公告栏内,积极做好宣传发动。
3、各镇(街道)上报的各类报表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要按照《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要求填写,打印正反页。材料齐全后以镇(街道)为单位集中报送,并出具书面资格审查认定意见。
中共莱城区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27日
***:招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