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与上海市交流合作事项对接措施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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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调度高新区内2021年与上海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事项及对接措施,请参照例表(***1)填报“区(县)与上海市交流合作事项对接措施清单” (***2),于3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反馈至邮箱gxqkjbgs@jn.shandong.cn。
联系人:王紫云、宋文燕 88875157、88875156
***:
***1. 与上海市交流合作事项对接措施清单填报例表.docx
***2.区(县)与上海市交流合作事项对接措施清单.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3月16日
编辑: 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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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15:49: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