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突出四项工作重点确保暑期旅游安全
(一)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防地质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汛、防火灾、防食物中毒作为本阶段旅游安全的重点。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暑期,汛期交通运输的特点,强化重点路段和水路的安全保障措施;监督旅行社严格执行旅游团队运输车辆的租用规定,加强重点景区和营地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越野、漂流等旅游活动,制定相应的准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卫生监督。配合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旅游夏令营餐饮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防疫措施的落实,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防火、防风工作。加强旅游单位、旅游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严禁组织旅游夏令营等团队在林区或风景名胜景区(点)野外用火;加强异常气象和地质灾害情况监控,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防范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游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