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严格规范各类民办短期培训班
市教育局严格规范各类民办短期培训班
近日,针对我市部分乡镇(街道)发现部分在读大学生和在职教师非法举办各类培训班,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为严肃法纪,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市教育局制定紧急措施,出重拳严厉规范、治理暑假短期培训班等各类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一是章丘境内所有民办教育办学单位,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属无证非法办学,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禁止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课辅导培训班。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责令办学者退还学生全部费用,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以1至5倍的罚款。三是各乡镇(街办)教育办要根据《章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丘市社会力量办学短期培训班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章政办发〔2002〕49号),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组织、宣传和疏导,安排成教中心的专人对本乡镇(街道)区域内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管理(明水、双山成教中心协助职教办管理)。凡申请人要求办学者,办学资格、办学条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评估认可后,发放办学(办班)许可证;凡不具备办学(办班)条件,私自办学者,应依法取缔,并退还学生全部费用,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对办学者处以1至5倍的罚款。凡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发现无证非法办学(办班)者,要追究乡镇(街道)教育办主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