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卫士风采铸忠诚警魂
----记明水第一派出所所长郑涛
“我为我的职业感到骄傲和自豪,做为‘人民的卫士’,我有责任有义务为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现任明水第一派出所所长的郑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作为一名警察,他始终以昂扬工作热情,全身心扑在本职岗位,被辖区群众称为“老百姓的保护神”。
危险面前“让我来”
郑涛从警以来一直战斗在基层派出所第一线,优秀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让郑涛在危险和困难面前,喊出的是“让我来”。2006年6月18日凌晨,四川省巫溪县后河乡莲花村谢海云被人杀死在我市界内。6月19日晚8时,他排查到官庄三号煤井时,发现被害人的同乡谭金科、杜发元在发案时间时去向不明,且得到谭金科手上有明显刀伤这一重要线索,他们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郑涛等人立即将谭金科抓获,但其同案犯杜发元外出未归。领导让他休整一下,他说:“我案情熟,让我来。”郑涛和战友们从晚上八点在野外一直潜伏到次日凌晨五时,四川籍同案犯杜发元刚回到暂住地便被一举抓获。回到派出所后,郑涛这才发现自己的双膝关节已被风吹得神经麻木。
群众疾苦“挂心上”
在派出所工作多年,郑涛培养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
今年正月十六,邹平县70多岁的老人王翠英来我市探亲,突发脑血栓,昏倒在明水长途汽车站。郑涛接到110处警命令后,立即带人驱车赶赴现场,将老人送到医院。他跑前跑后挂号拿药,并用自己的钱为老人支付了医药费用。因老人神智不清无法与其家人联系,他便与妻子轮流看护老人,并从家中做来可口的饭菜给老人补养身体。当老人的儿女从老家赶来,看到身体正在恢复的母亲,一个劲地说“章丘公安真比俺亲人还亲”。在他的带动下,明水第一派出所仅去年一年就为群众办好事570余件,为贫困生、困难户捐款13000余元。用扎扎实实的爱民、便民服务,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手中权利“不谋私”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找他办事的人自然不少,但他从未用自己的权利谋过任何私利,被群众和同志们亲切地誉为“手中有权不谋私,对待亲友不特殊,面对金钱不动心”的“三不警察”。2007年9月份,郑涛在处理明水城区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时,未到案人员中涉及到他的一个亲戚的儿子,其亲属连夜来到他家,托郑涛给予照顾。郑涛对其亲属进行了说服教育,最后在他的感动下,其亲属与当天就将儿子送到了派出所,依法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处理。
欠下家人“感情债”
身为所长的他,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谁不想有个温暖的家庭,但郑涛在事业与家庭孰轻孰重的问题上,硬是把心中那颗定盘星放在了工作这一边。几年来,他始终把派出所当成自己的家,他是全所备勤、值班最多的一个,每年不论中秋、国庆,还是元旦、春节,他都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
2003年春节前,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祝春林同志听了郑涛的事迹介绍后,专门到他家中看望慰问,称赞他在公安机关最基层扎扎实实的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体现了一名优秀公安民警的过硬素质。
在他和战友们的共同努力下,几年来,明水第一派出所先后被授予全国一级派出所、“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集体一等功”等荣誉称号。他个人也先后4次荣立三等功,5次受到济南市局嘉奖,3次被评为章丘市优秀公务员,2003年被评为章丘市“十大杰出青年”,2005年被济南市人事局、共青团济南市委授予“泉城卫士”称号,2006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