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民为本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近年来,我市按照“强基础、调结构、重科技、畅流通”的工作思路,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依法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都市农业与生态旅游业融合发展。
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在土地资源日愈紧张的情况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我市在土地流转工作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到“三不变”,即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改变土地二轮承包期,不改变农民承包权。明确农户是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主体,不强迫农民流转,流转的期限、方式、价格等由农户自主决定,并建议受让方和农民充分考虑土地增值效益和农户长远利益,商定分时段价格。
二是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引导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途径,但最重要、最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尝试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使农村土地流转由过去的以转包为主向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转变。同时,积极引导并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植能手、大户和龙头企业流转,形成规模经营优势。这些积极的流转形式,在有效促进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村土地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农户利益的长久化、最大化。
我市百脉生态农业观光园就是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组建的。明水浅井村因势利导开展了土地流转工作,明水香稻示范园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土地分属370户承包户,其中最多的承包2.3亩,最少的仅有0.18亩。田间沟壑纵横、高低不平,水稻品种混杂,农户管理水平不一,处于粗放型经营,无法实现“集中育秧插秧、统一配施生物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基地建设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浅井村注册成立了“明水香稻产销专业合作社”,然后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与各承包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将土地经营使用权集中到专业合作社,使土地经营形成规模,从而确保了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在稻香园土地合作社运作机制的带动下,荷香园、草莓采摘园、农家体验园、花卉苗木园依次建成组成了章丘百脉生态农业观光园。
近两年来,土地流转有序、规范地进行,滋生了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出现。其间互相依托共同发展实现了土地流转的双赢,既使土地流转得到收益,又使我们的环境得到改善,实现了以民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