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街道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枣园街道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济南市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济河办字〔2017〕3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济南市章丘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章办发〔2017〕23号)要求,为坚决查处破坏河库水域岸线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涉河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大力提高河库管理保护水平,根据章丘区“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枣园街道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目标。根据章丘区摸排的“清河行动”任务清单,枣园街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章建筑4处,违法活动3处,排污口4处。按区“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9月10日前要完成问题排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的综合整治。
(二)整治重点。一是清理拆除河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二是清理河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非法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三是清除河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规倾倒渣土、垃圾和违规修建鱼塘、养殖场,四是坚决制止和惩处非法采砂、取土、破坏堤防等违法活动,五是对河道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组织安排
根据属地责任原则,各管区是各自区域内“清河行动”的责任主体,管区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负责人为相应河段的直接负责人。水利站及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涉河违章建筑和各类违法活动的排查及处置工作
三、任务分工
河道内树木及排污口由涉问题村庄自行解决;违章建筑的清除由各管区协调解决;河道内垃圾的清运由水利站组织安排。
四、督导考核
这次“清河行动”是枣园街道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水利站将安排专人,每周对工作进行统计调度一次,每月对各村“清河行动”督导检查一次,各管区要安排专人统计上报工作进度。同时,将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相关村庄的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成效将直接与个人的工资挂钩。
五、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各村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宣传“清河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发动群众自觉避免和消除“八乱”现象,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持续改善河库生态环境,实现河库永续利用。
枣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