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0年度检查报告公示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区9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部门实地检查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其遵守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被投诉举报事项检查、社保基金缴交等情况方面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底,在我区审批监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有93家,从业人员数量925人,服务用人单位1***53家,服务人员总数146189人,全年营业收入303820万元。本次检查按照《管理办法》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包括设立资质、业务开展、守法经营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情况,包括服务规程、信息公示、服务记录等;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包括员工素质、企业制度、办公场所设施等;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包括企业用工、纠纷处理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服务收益、服务数量、信息报送等;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同时,从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特性、消防设施设备、灭火救援力量和人员消防安全等五个方面展开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评估情况进行量化赋分。与检查标准逐一对照,如实记录每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对发现和查找出的不规范问题督促被查单位立即纠正整改。
通过检查,我区人力资源市场较为规范,日常监管比较到位。辖区内2020年底共有 10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项目在 80 分以上的 93家为合格单位;其中,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 8家,拟被我区推荐为优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销和转入外区经营的15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个别服务机构报备意识不够。在检查联系中发现个别单位更改了办公地址、联系人电话;部分市场主体实际未经营,处于“失联状态”,但其未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等情况。这既有我们监管服务不及时的问题,但同时也反映了服务机构经营的随意性。
(二)劳资双方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其原因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没有把劳动者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没有树立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执行规定的意识。
(三)部分服务机构提升企业文化的意识不高。对登记台帐的样式内容,劳动合同的文本这些基本内容还有不规范。只注重于人员推送、派遣,没有品牌效应意识,不能形成独具特色或创新制度的派遣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落实《就业促进法》《人才市场管理办法》《职业介绍条例》《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对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检查、服务,建成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规可用的规范化服务机构。
(二)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联合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防止发生突发事件。通过加强信息***、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措施,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打击非法劳务中介行为,严肃查处乱设项目收费行为。
(三)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检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管理及运行情况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规范性、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是否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资格证的从业人员,组织其申报参加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取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证后合法上岗。履行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组织人力资源交流洽谈活动;做好人力资源供需分析工作;大力倡导诚信服务,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
***: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0年度检查结果
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0年度检查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