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路升级我省建设四好农村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在全省推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显著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域环境优美整洁,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得到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省先后开展了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千村公路扶贫专项行动、管理养护年、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示范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3.21万公里。但是,全省农村公路依然存在基础不牢固、区域发展不平衡、养护任务繁重、危桥险段较多、安全设施偏少、资金投入不足、运输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石,也是山东交通运输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载体。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四好农村路”建设要严控质量,建设畅安舒美农村公路网络。农村公路建设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宜采用双车道技术标准,对交通量非常小、拆迁特别困难、受自然条件约束等路段可采用单车道,但路基宽度不得低于4米,且应当按规定设置错车道;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且下面联结层须为碎石类基层,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18厘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排水设施、客运站点(招呼站)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规范管理,建立权责一致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体制的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区域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建制村的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并落实必要管养人员。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将养护经费保障列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养护健康发展。服务城乡,不断推进农村交通运输快速发展。在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科学规划村村通客车线路,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
“十三五”期间,也就是到2020年,我省要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乡镇及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的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农村公路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管理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机制,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形成良好路域通行环境。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公路养护资金基本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比例不低于75%。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的县超过60%,全面完成“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并扩大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范围。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副处长贾强介绍,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农村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的深入开展,有计划地部署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并制订“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标准、申报程序和激励政策,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在2016年底前推出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之后每年推出一批示范县,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省交通运输厅将及时总结推广“四好农村路”活动开展经验,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观摩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记者 田源 吴荣欣 通讯员 杨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