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产品在流通领域正式实施新标准
凡有添加物不许叫“蜂蜜”
本报讯(记者 周燕红 实习生 萧晓红)昨天起,新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在流通领域实施,“老年蜂蜜”、“儿童蜂蜜”、“保健蜂蜜”等蜂蜜产品的叫法,以后不能再用来为蜂蜜命名。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超市,发现有个别超市未将不符合新标准的蜂蜜产品撤下货架,而大部分超市的蜂蜜产品都符合国家新标准。
凡有添加物的不许叫“蜂蜜”
根据新标准规定,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和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果蜂蜜中添加了其他成分,不应以“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只能叫蜂蜜制品,且须标明其中蜂蜜含量,否则将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论处。但纯正的蜂蜜可以根据蜜源植物的名称来命名,如“龙眼花蜂蜜”等。记者在明湖商场的超市看到,自今年3月1日后生产的纯正蜂蜜和蜂蜜制品,在罐身包装上都清楚地标明了产品是按“GB18796-2005”新标准执行。蜂蜜制品还明确标出产品中蜂蜜及其他添加物的含量,说明产品是由蜂蜜和某营养物质加工而成的蜂蜜制品。
蜂蜜产品减少但仍有零星旧货未撤
由于大部分超市已将按旧标准生产的蜂蜜产品全部撤下货架,而新标准生产的产品还没有完全上市,所以市区内各超市的蜂蜜产品较少。记者在国成百货看到仅有“冠生园”一种蜂蜜产品,其售货员说:“前段时间已撤下了大批旧标准的蜂蜜产品,现在超市只有这一种产品出售了。”
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超市中,发现个别超市的货架上还摆放旧标准的蜂蜜产品。按有关规定,在2006年3月1日前生产的蜂蜜产品,必须11月1日停止销售。记者向该超市售货员咨询一品牌的保健蜜是否属于纯蜂蜜时,其解释为:“这的确是蜂蜜,只是里面添加了其它的营养成分而已。”该解释与新出台的蜂蜜新标准大有出入。当记者问到旧标准蜂蜜产品是否应在昨天停止销售时,其售货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撤货的通知,不知道新的国家标准已开始实施。
此外记者还发现某超市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由佛山市某蜂蜜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花蜜味糖浆”,其货牌上却赫然写着“××百花蜜”。产品明明是糖浆却用“蜜”来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除个别超市存在这种情况外,市区大部分超市的蜂蜜产品都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市民今后可根据新标准内容放心选购纯蜂蜜和蜂蜜制品。
专家提醒买蜂蜜要仔细“验身”
专家指出,市民最好选择到信誉好大商场去选购的大品牌蜂蜜。购买蜂蜜时应仔细看包装,生产日期在2006年3月1日后的蜂蜜,其包装标签上会标明“GB18796-2005”。食品标签上的产品标准号项目中,符合强制性和推荐性要求的,会标识为符合“GB18796要求”;若只符合强制性要求的,会标志为“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此外,按蜂蜜新标准规定产品还应标示等级是属“一级品”或“二级品”,一级是按照国际标准制定,二级是未达到国际标准的。
《茂名日报·B版》(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