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步走助推我县法治宣传新高潮
一是加强普法载体建设。围绕《旺苍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旺苍县“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年—2016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主管部门作用,以“六五”普法验收为抓手,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召开了安排会议,开展了两次专项督导,确保“法律七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继续加强旺苍法治宣传“五大平台”作用发挥,全年更新普法微博576条,局官网发布信息521条,制作“法治大观”电视节目11期,发送旺苍手机报136条。依托全县14支法治宣传小分队,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34场次,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构建了学法用法“四化”机制;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持续深化依法治校“三养九行动”,并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形式在全省推广;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推进乡村治理“三进三到”模式,并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形式在全省推广;在“法律进寺庙”活动中,落实寺庙法治宣传“4321”工作机制;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深化社区治理“三线一点”模式并在全县推广;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以“三个提升”为目标;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构建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四个制度”。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基层巡演65场次;打造了青林山步游道、旺月堤和纪红广场等独具特色的廉政(法治)文化小区、法治(德育)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道(长廊)、新农村(禅悦)文化;在车站、农家乐、建筑工地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法治宣传橱窗、广告牌,真正做到抬头见法、休闲学法;在学校图书馆、农家书屋设置法律图书角,增加法律书籍种类,提升群众学法积极性。形成了白水至木门(金溪)、东河至万家(鼓城)法治文化示范带,全县法治氛围不断浓厚,全民学法用法热潮正在形成。
四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牵头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各类法治细胞创建活动,共命名县级“法治示范乡镇”1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15个。目前,成功创建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3个、法治示范乡镇4个,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依法治社区示范社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我县被成功创建为“省级法治示范县”。(县司法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