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行政能力
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强力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司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政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强力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今年2月初,全市部署开展以打击毒品犯罪、打黑除恶、两抢一盗及诈骗、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为主的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3294宗,同比下降8.7%;受理 治 安案件3707起,同比 下降33.54%。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483件,同比上升15.1%,结案954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9%。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呈捕的普通刑事案件886件1129人,批准逮捕720件887人;受理公诉案件1572件2183人,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5***件2172人。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下放案件审批权及全面深化审委会运行改革,出台了《案件审核规范》及《审判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规定院长、主管副院长、庭长原则上不得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审委会从今年开始强化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职能作用,缩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引入第三方评委,通过综合考核、考试考核等程序,在市中院公开选拔55名主审法官,做到能者上、劣者汰,确保选拔的主审法官有能力、有担当、高素质。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以群众诉求为导向,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改革首日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1***件。
努力提升司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水平。市司法局在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 窗口,实行法 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全市112个司法所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901个村(居)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并与市总工会等单位合作组建了39个法援工作站,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二是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共衔接刑释人员784 人,其中刑满释放542人、看守所释放54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8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均为100%。目前,我市的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居于全省前列。三是提升普法宣传能力水平。今年初,市司法局创新普法方式,联合茂名广播电台开设了《与法同行》电台节目。该节目邀请了全市相关执法部门、驻村(居)律师就相关法律法规作专业讲解,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咨询和建议。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大喇叭同步扩音转播与法同行,使村民能在田间地头劳作时收听。四是提升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能力水平。今年1-3月,全市驻村(居)律师共为村(居)、群众派发法律法规宣传单张、小册子等约30万份,提供法律咨询2942件,代书、出具法律意见书156件,审查合同122件,调解纠纷217件,参与法律援助47件,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16件,上法制课、法律培训58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