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全市首届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
日前,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出通知,对在基层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批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予以表彰。
近年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加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中的枢纽作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在全市开展了“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推选活动。经过基层推选、逐级审核、评议公示等程序,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决定,授予丁长德等20名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盐城市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