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抗***药纳入医保特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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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从3月1日开始,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4种抗***药参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参保人员使用这14种抗***药发生的特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城镇职工70%,城乡居民60%。到目前,我市已累计将49种国家谈判药品抗***药物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2019年全市享受特药待遇参保人员达3250余人次,医保基金支出2241多万元,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看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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