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泰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度全市重点环境问题交办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泰污防攻坚指办〔2021〕30号)要求,将如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一类第2个问题:违规占用长江岸线资源问题突出。占用长江沿线违法建设天河度假村等旅游休闲项目。
整改情况:泰兴市沿江天河度假村等旅游休闲项目均已拆除,并纳入沿江生态廊道工程规划范围内。
二、第一类第6.1个问题: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实。泰兴市古溪镇横垛胶木电镀厂违法建设的镀镍生产线仍在生产。
整改情况:横垛胶木电镀厂违法建设的镀镍生产线已拆除。
三、第一类第6.2个问题: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实。古溪镇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未按要求关停整治到位。
整改情况:全镇禁养区内共109家养殖场,已实施关停到位。
四、第五类第1个问题:个别厅领导“四不两直”督导交办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泰兴市张桥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不足100吨/日,低于设计处理规模的20%,进水COD浓度较低(80mg/L),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量远低于实际产生量,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主管网建设13公里;2.封堵集镇生活污水排口20个;3.完成“十必接”点位75个;4.目前日处理污水 150吨,达到运行负荷30%,COD月平均浓度117Mg/L。
五、第八类第1个问题:部分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未达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抽查了我市8家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焚烧炉达不到性能指标要求、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8家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均对照交办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全部整改到位。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聘请省级专家对8家自建危废焚烧炉企业交办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开展现场核查,进 一步帮助企业排查其他问题,指导实施整改验收结束。
六、第九类第1个问题:部分专员办前期交办问题尚未完成整改。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控系统停用,COD、氨氮在线监测仪显示进出水均存在超标数据,危废仓库配套废气处理系统未使用。
整改情况:1.已建成中控系统并投入使用;2.与第三方签定在线监测设各运维合同,形 成运行台账,同时强化人工监测;3.8家重点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均已安装流量计及水质在线监测,加强进出水全流程管控;4.已改造废气处理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5.维修、更换老旧设备。
七、第九类第3个问题:部分专员办前期交办问题尚未完成整改。泰兴市元竹镇砂石码头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1.已停止货物装卸,吊机及底座已拆除到位;2.堆存砂石防尘管控措施到位。
八、第九类第4个问题:部分专员办前期交办问题尚未完成整改。泰兴市滨江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马甸社区集中污水处理站改造成泵站,直接与开发区2号泵接管,污水送至滨江污水处理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泰兴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