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街道曹家村乡村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庄街道曹家村乡村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庄街道曹家村乡村道路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新庄街道
2.2工程规模:约40万元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
2.5计划工期: 2017年8月8 日至2017年9月30日,共54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改造工程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2.9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综合单价为68.3元/平方米(此外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网址:http://www.wxjgc.com/)。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7 月 26 日至 2017年8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兴市龙潭路189号获取招标文件。(2017年8月 2日17点 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4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 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已通过但证书未盖章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证明或江苏建筑业网的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记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未办理好的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因曹家村乡村道路改造工程为一事一议项目,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2018年春节前付30万,余款2018年年底前全部付清。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3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4投标项目经理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有在建工程”的,不论事实上是否完工,资审时均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5评标时经官方网络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项目在计划工期内,但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中无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经理已解除备案证明的,资审时按在建工程处理。
8.6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时,投标人需提供年检部门或原件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 年7月26日至 2017年 8 月2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宜兴市龙潭路189号
邮 编: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欧雅
电 话: 电 话: 189****36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7 月 26 日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举行开标会。
2、开标结束后,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投标单位按照签到顺序抽签,抽取抽签顺序。
5、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6、按投标人抽取的抽签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7、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8、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9、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