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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浦口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口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6 


  浦口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和重要网站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印发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08168号)、《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制定本预案。 

  1.2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攻击和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国内信息网络或设施、重要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等原因,严重影响到全区各级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泄密或窃密等,从而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主要是党政机关办公系统;财政、税务、工商、审计、劳动保障、卫生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网络与信息系统;教育、科研等单位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公用通信、广播电视传播等基础信息网络中的信息系统;重要网站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其他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及承载这些信息系统的网络系统。 

  1.3 分类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故灾难。指管道建设、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由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反动宣传和恶意煽动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I级(特别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区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区政府和区级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2II级(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区性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全区多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III级(较大):某一区域或部门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IV级(一般):除上述情形外,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4)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5)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适应于全区范围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专项预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机构 

  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为我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610办、经信局、公安分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广电局、区信息中心等单位组成。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由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 办事机构 

  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安办),设在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信安办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小组,建立社会应急支援体系。区公安分局为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信息通报与预警监测机构。 

  2.3 工作职责 

  2.3.1 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职责: 

  研究制订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发生III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3.2 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和处理区信安办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区协调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负责区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指导全区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负责对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并组织力量进行援救。 

  6)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区协调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I级或II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向区协调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3.3 相关单位职责: 

  1)当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突发公共事件时,各主管部门为本系统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2)区公安分局为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通报单位,接收来自各成员单位和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上报的信息,负责信息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和通报,必要时受区信安办的委托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在应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维持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监督、检查、落实网上安全技术措施,处置网上病毒等各类有害信息,重要通信设施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3)区经信局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部门,负责在应急期间指挥系统的通信保障和基础通信设施的保障、修复,对基础信息网络事故的调研、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 

  5)区文广局负责组织监测发现影响和可能影响广播电视传播网络正常运行的事件,并组织开展处置恢复工作,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监测发现无线干扰广播电视信号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恢复工作;组织监测发现卫星干扰广播电视信号事件,并进行处置;组织监测网上有害、敏感视听节目,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和管控;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6)区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安全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和管理工作;对互联网时政新闻信息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手机时政类新闻信息进行管理;通知相关部门或网站及时删除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依法关闭严重违规的网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重大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重点网站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回答公众与各新闻媒体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询问。 

  7)区委办(保密局、机要局)、区政府办负责组织查处互联网失泄密事件,对互联网失泄密案件有关材料进行密级鉴定;负责互联网失泄密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各部门、重要业务系统的密码、密钥管理和推广应用,保证密码、密钥安全。 

  8)区信息中心负责政务网络与全区重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负责全区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容灾备份,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确保政务网络、系统及数据在受破坏后,可紧急恢复,保证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做好服务器、网络设备日志等信息数据的保存工作,以备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 

  9)本预案未规定具体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应制订部门应急预案,服从区信安办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2.4 专家组 

  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小组由区政府办、区经信局、区广电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信息中心等社会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3.1 预测预警 

  3.1.1 信息监测 

  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要落实责任制,制定本单位信息通报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 

  3.1.2 预测与预警 

  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单位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区公安分局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区公安分局应整合现有的应急服务报警接警资源,实行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接警,保证信息通报和联系渠道畅通。 

  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员应确立两个以上的即时联系方式,公众可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进行报警,避免因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的信息通报与指挥协调通信渠道中断。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单位),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区公安分局报告: 

  1)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2)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3)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4)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3.1.3 预警级别和发布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2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并在本系统发布预警。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区信安办、区公安分局通报情况。 

  2)公众发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或事故时,可向区公安分局报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向相关的责任部门(单位)通报情况。各单位接到通报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救助,查明事件状态及原因,并反馈给区公安分局。 

  3)召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特殊重要时期,区信安办根据区协调小组指示,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Ⅲ/预警安全事件处理要求和流程做好应急准备;当发生或可能发生“Ⅲ/预警及以上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按提高一级安全事件的处理要求和流程进行各项应急处理。 

  4)对级(较大)、级(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和地区应当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处置,并报区信安办备案。 

  5)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并及时向区信安办报告。 

  6)区信安办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报送区协调小组,同时对重大信息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7)区协调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信息作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生和可能发生I级或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迅速召开区协调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确定指挥人员。 

  8)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协调小组授权区公安分局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分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的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各相关应急联动机构应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10)各相关应急联动机构应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2 应急处置 

  3.2.1 应急响应程序 

  当我区可能发生或已发生“Ⅳ/预警“Ⅲ/预警“Ⅰ/紧急级别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信安办。区信安办接到紧急报告时,立即报告区协调小组。经协调小组批准,指示事发单位和相关部门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3.2.2 应急响应 

  3.2.2.1 Ⅰ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在1小时内立即将安全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电话报告至区信安办,由区信安办向市信安办报告。 

  1)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进入级响应状态。紧急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安全事件信息和汇总,并派出联络员参加市信安办工作。同时向市信安办报告事件的机理、原因和造成的危害,严密监测、监控和***事件发展态势。 

  2)按照市信安办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指挥部组织公安、保密、通信等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和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小组,按照本案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条款控制事态发展。 

  3)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现场应急处置规定和要求,负责对事件进行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并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区协调小组报告事件动态及发生的机理、原因和造成的危害。区信安办每小时向市信安办报告事件的发展和工作进展。 

  3.2.2.2 Ⅱ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在向区信安办报告的同时,按照本案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条款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区协调小组指示事发单位进入级应急处置程序。 

  1)协调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协调小组各成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区信安办安排24小时值班,收集和汇总事件信息,每小时向协调小组报告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 

  2)事发单位的应急机构进入紧急状态,在区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本单位应急事件处置和支援保障工作。 

  3)事发单位及时组织力量,监测、***和收集事件信息,分析、研判事件特点、机理和危害,每小时向区信安办报告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 

  4)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全面了解、分析和研判主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波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区信安办。 

  5)区信安办负责收集、汇总事件变化和处理情况,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区协调小组,并通报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6)区协调小组组织公安、保密、通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技术支撑保障队伍,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控制事态;组织、督促相关运行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件蔓延和升级。对于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要及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扩散。 

  7)事发单位根据事件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恢复受破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要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和数据信息,有必要时要组织公安部门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并及时向区信安办报告。 

  8)区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做好向社会有关单位的信息发布工作,对受灾单位和个人进行解释、疏导,未经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相关信息。 

  9)区信安办根据事件的发展和进展情况,提出是否需要救援和进行跨部门协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需要跨部门协作的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3.2.2.3 Ⅲ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由事发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况确定。 

  1)事发单位的应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事发单位在4小时内将事态发生变化情况报区信安办。区信安办将有关重大事项报指挥部,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中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和支持的,区信安办予以协调。公安、保密、通信等技术支撑部门应积极提供配合和支持。 

  4)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区信安办的通报,结合本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固本网和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和损失。 

  3.2.2.4 Ⅳ级响应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自行做应急处置,并报区信安办备案。 

  3.2.3 现场应急处置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在启动本级预案或报经协调小组批准启动区预案的同时,须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确定威胁和安全事件的来源,缩短响应时间。 

  2)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如检查系统、服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检查攻击者是否侵入了系统,再次侵入的可能性,损失的程度,确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险等。 

  3)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关闭服务或关闭所有的系统,从网络上断开相关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账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提高系统或网络行为的监控级别,设置陷阱,启用紧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统,实行特殊防卫状态安全警戒,反击攻击者的系统等。 

  4)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与此同时,对攻击源进行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将其中断。 

  5)恢复信息。恢复数据、程序、服务、系统。清理系统,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正常的任务状态。恢复中涉及机密数据,遵照机密系统恢复的相关要求。 

  3.2.4 应急结束 

  (1)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根据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区信安办提出终止应急预案建议。 

  (2)区信安办接到终止应急预案建议后,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预警级别做出决定,并报市信安办备案。 

  (3)总结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详细记录所有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级上报调查报告。 

  四、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4.1.1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区信安办。 

  4.1.2 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援助,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自救互助。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 

  4.2 调查和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区信安办,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应经区信安办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必要时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4.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需要援助的,由事发单位提出请求,区信安办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区协调小组及信安办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订并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处理流程。 

  2)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 

  3)建立应急处理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4)加强应急通信设备准备,建立备份系统和紧急保障措施,形成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通信系统。 

  5)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业主单位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区信安办负责统一调用。 

  6)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7)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及管理队伍,提高全社会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8)大力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业,增强全社会应急支援能力。 

  9)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和经费保障,优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的物质保障条件。 

  10)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预案实施有效。 

  六、演习、教育和监督管理 

  6.1 演习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2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教育材料,普遍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有关信息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 

  制订严格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组织能力。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 

  6.3 责任与奖惩 

  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区信安办要定期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物资等进行实地验证,并以演练的评定结果作为是否有效落实预案的依据。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有效落实预案各项规定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保障不力、瞒报漏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工作由区信安办负责,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有关部门、重要信息系统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报区信安办备案。 

  本预案由区信安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6日印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14:23:52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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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埇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13. 平南县侨联加强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14. 喜报覃塘街道六务村入选2022年第一批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
  15. 2022年度行政执法决定在限期内向社会公示目录
  16. 张景联率考察团赴天津浙江开展招商考察活动
  17. 净滩行动海好有你
  18. 节前谈话敲警钟廉洁自律过春节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暨2023年春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议
  19. 投资绿色银行回乡致富不难
  20. 关于拨付何莲付等752名乡村公益性岗位2022年10月份岗位补贴的公示
  21. 林冠在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上的讲话
  22. 指前镇常州市地方志领导一行到指前镇开展镇村志编纂调研工作
  23. 防暴常演练反恐我先行——乐业县逻沙乡中心小学校园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24. 关于2022年大圩镇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公示(五)
  25. 关于同意重新确认黄娇梅同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26. 开春第一跑跑出强体魄
  27.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
  28.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综合整治的通告
  29. 灵山县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
  30. 乐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31. 港南区农业农村局部署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工作
  32. 张海兵主持召开研究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3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34. 关于开展住房有关政策以及推进城镇化建设解读在线访谈的通告
  35. 钦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解读
  36. 陆明和获评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
  3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49:10
  38. 党建带妇建创城大步走
  39. 八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12月份中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公示名单
  40.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融媒体中心党组反馈政治巡察情
  41. 依典妥处赡养纠纷夕阳更美更红
  42. 县地震局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系列活
  43. 浪平镇扎实开展集镇街道整治工作
  44. 公告
  45. 港北区县东社区开展庆三八国际妇女节亲子活动
  46. 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召开禁毒工作会议
  47. 急救知识进校园守护生命救在身边
  48. 李遥到环城社区排查摸底软弱涣散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49. 全市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暨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建设工作总结推进会在浦北县召开
  50. 灵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禁毒整治工作
  51. 公交20路3月28日起优化调整
  52. 自治区相关部门来灵山开展统筹保障平陆运河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用地专项调研
  53.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54. 坚持人民至上守护舌尖安全
  55. 广西首个政府采购跨市委托远程开评标项目在钦实施
  56.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动员会在南宁召开
  57. 3月30日停水通知
  58. 港南区桥圩镇2022年3月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公示(第二批)
  59. 港北区政协开展2021年度专题视察活动
  60. 李诗来保康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时强调实干帮扶助力
  61. 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62. 黄屋屯撂荒地变金土地
  63. 覃塘区自然资源局耕地红线必牢守乱占耕地必严查
  64. 董耀鹏率中国文联调研组来钦调研
  65. 港北区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66. 外包考评助推城市规范化管理
  67. 2018年4月5日县国资办人员到小江瓷器厂了解其生产工作及资产存量情况
  68. 李遥深入一线走访慰问贫困户和贫困户学生
  69. 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埇镇燃气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0. 灵山县政协召开灵山人遗址研讨会
  71. 覃塘区国家储备林建设推进会召开
  72. 前乒乓球世界冠军到浦北上公开课让体育点燃青少年的奋斗梦想
  73.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7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49:09
  75. 钦江评论以港口通道为支撑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
  76. 黄英梅会见企业负责人
  77. 推进三禁保安全文明过节新风尚
  78. 王雄昌主持召开市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
  79. 覃塘区林业局2022年5月23日依申请事项办结情况表
  80. 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禁毒工作经验成果总结
  81. 礼嘉镇建设局开展燃气管道改造工作
  82. 城关镇小学持续开展扬雷锋精神做追锋少年系列主题活动
  83. 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84. 大番坡镇何家村干群合力让村庄变公园
  85. 市政协党组召开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
  86. 住桂全国人大代表黄成辉税惠赋能传统钢企智造升级
  87. 钦州市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会议召开
  88. 浦北学党史办实事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89.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成效突出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
  90. 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浦北县原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91. 人社局召开社保卡升级换新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会议
  92.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派调研组来灵山调研农业农村工作
  93. 自贸新城项目征搬工作顺利推进
  94. 省总工会副主席苗勇来沙湾区调研基层工会工作
  9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46:15
  96. 提供虚假刷单服务非法获利2100万
  97. 港南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在港南公安分局召开
  98. 东龙镇联合多部门开展五乱整治行动携手共创文明城市
  99.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10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