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第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020〕122002024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建议在我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推动智能充电站桩建设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小区非机动车棚安装智能充电站桩。经区房产局牵头,莫愁湖办事处、新城房产集团等多方协商,目前确定由社区或小区自管会牵头申请电表,并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负责联系运营商,逐步对老旧小区安装智能充电站桩。目前,辖区内132个小区已安装智能充电站桩343套,插座型充电设施209套。同时新城房产集团牵头,对没有非机动车棚的小区集中建设露天车棚,安装露天智能充电站。
在加大智能充电站桩建设的同时,一是加强宣传。街道利用展板、横幅、宣传海报等形式,把“飞线充电”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进行告知辖区居民,普及电动车安全知识,详细讲解电动车正确停放、安全充电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巡查。街道建立“飞线充电”每日巡查制度,社区网格员每天对辖区内“飞线充电”进行巡查,并于每天下午4点前将巡查情况报送街道。三是加强整治。针对“飞线充电”问题严重的小区和屡教不改的居民,充分利用街道“吹哨报到”机制,邀请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和环境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