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皇姑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2017年度皇姑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中,坚持以十九大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同时,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全覆盖,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7年,区政府面对经济下行和“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压力,强化收入组织、挖掘税收增长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增强对我区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向基本民生倾斜,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认真做好改革后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会计核算等预算管理工作,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强化财政监管,增强工作透明度和满意度。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级预算执行总收入48.66亿元,预算执行总支出48.66亿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5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2亿元。2017年,区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财政财务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1.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部分转移支付项目未安排年初预算;个别支出未按照预算科目列支,受刚性需求和不可预见的增支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存在超预算、超支挂账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基金预算支出未细化,未对支出明细项目做预算安排;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的区分列支有待规范。
3.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较大,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二级专户资金管理方面。政府采购专项的各年结余资金885.35万元未及时返还国库。
5.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方面。仍然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往来款项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延伸审计结果看,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日益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收支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执行、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个别单位仍存在维护费、采暖费未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2.区城建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存在对下属单位拨付款项不及时,专项资金未按进度使用拨付。
3.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个别基层单位存在提取大额现金支付劳务费以及报销凭证记录不完整、缺少现金领取记录、缺合同和***等情况。
三、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我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细化全过程***环节,重点对首府新区七二四明渠改造等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共出具阶段性绩效审计报告4份、审计意见书6份,审计结算金额3341.21万元,提出审计意见8条。审计中,对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审深审透,推动查补漏洞、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
四、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提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对上一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较好。区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认真整改,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协作督促落实,大多问题都进行了整改。如:加快了滞拨、未拨专项资金的拨付,在支出中安排部分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个别问题未完全整改,落实不彻底。
一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未完全整改,仍有大量存量资金在二级专户中长期沉淀并被占用情况。
二是对于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进度及时拨付的问题,仍存在滞拨、未拨现象。
三是对于“取消不具备专项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的建议,未完全整改,原有二级户未撤销,仍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现象。
五、审计建议
根据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对各部门单位年底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使用,编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以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预算意识。确保项目支出预算科学有效,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结余。
(二)强化预算支出约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区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对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的各专户经常性结余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尽快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对财政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培训
区财政部门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会计基础、会计核算、财经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入手,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同时,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对核算工作进行规范和调整,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审核人: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