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动监局开展产地检疫
为提高产地检疫率,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落实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离开饲养地或生产地之前进行的检疫。作为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的基础和关键,在产地检疫的落实工作中,区动监局首先对“三镇”申报标准化、普查登记过的规模养殖场的生猪、肉鸡开展了数量存栏登记和预出栏时间登记,并由其所在乡镇动监所或村级防疫员与畜主签字确认,建立相关管理档案。
其次,申报出栏检疫的动物,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其进行临栏检疫。查验其免疫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临栏检查的生猪、肉鸡是否健康,了解动物或动物产品来源等。对符合产地检疫出证要求的,经现场防疫员与畜主签字确认后,及时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不符合出证要求的则立即报告疫控中心或乡镇动监所。
同时,动监局还对区内和熊岳镇的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格管理,指派专人常驻屠宰厂进行监督工作,把住入厂关。规定没有《动物检疫证明》和没有佩戴免疫耳标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厂屠宰,并且不得在屠宰厂进行临时补检。对这些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由产地的动监所或防疫员进行补检,保证生猪屠宰安全无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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