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兽药饲料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进一步了解全州兽药饲料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准下一步工作开展方向,强化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6年10月17日-21日,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一次畜牧水产综合执法工作督查。摸清现阶段兽药饲料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合理的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监管队伍薄弱,能力有待提升。
各县(市)局执法人员较少,承担其它工作任务量较重,交通不便等困难,使得执法人员到市场、生产一线的检查频次减少,特别对边远的一些地方疏于监管。
(二)监管不严,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1.兽药监管
对兽药经营门店缺乏后续监管,初次审批的时候都较为规范,经营活动中未严格执行《兽药质量经营管理规范》,未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首营企业及产品的审批未严格执行,致使出现经营假劣兽药的现象;台账记录不全、不规范、不注重索票索证,造成我们查处案件中追溯的困难。
2.饲料监管
由于取消了前置审批,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饲料经营的备案率很低;台账记录基本不完善;撤零销售现象的存在。
3.养殖场监管
养殖场未按规定做好养殖档案,对兽药房疏于管理,药品存放混乱,卫生状况差,对过期药品不及时清理等。
(三)痕迹管理不到位
2016年畜牧水产综合执法工作信息、平台应用等工作经检查多数未按时开展录入、公示工作。
二、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兽药市场管理。
鉴于目前兽药、饲料进货渠道多、来源广,难以监管的实际情况。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兽药饲料抽检批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法律法规及兽药饲料知识宣传。
加强《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兽药饲料相关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经营户、养殖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经营户和养殖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售假行为,不为私利而坑农害农,确保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加大投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监管工作,增加执法人员数量,配备齐全的执法办案的设施设备,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技术的培训,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加大兽药打假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加大假劣和不合格兽药饲料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违禁药品、添加剂要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劣兽药、经营使用违禁药品和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