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3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以及《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继慧,常务副主任李明山,副主任刘宝兴、刘磊、师勤、黄伟,秘书长曹贵刚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讨论常委会党组落实两项《实施细则》实施意见,并进行了任务分解。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是人大常委会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以落实《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为契机,深刻领会******系列***精神,充分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更加自觉地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刻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自学,领会精神实质,成立党组和机关学习贯彻《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并做好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等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制订好实施方案,确保两项《实施细则》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