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垃圾分类总关情广富林中队点滴做起引领新风尚
垃圾分类看似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然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自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广富林中队从点滴做起,坚持不懈强化宣传,扎扎实实抓好监督,依法依规查处“责任人”,真正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宣传,把提升居民意识摆在首位
垃圾虽“小”,却牵着民生,连着文明。广富林中队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居民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更多的人行动起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掀起全民垃圾分类“新时尚”热潮。一是充分利用社区工作室平台,结合“五进”、“7.15”公众开放日、“8.16”依法治市等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法律法规宣讲。执法队员走进15个社区居委会,确保每个社区“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专题讲座,组织一次撤桶仪式,进行一次现场投放指导”,已开展90余次活动。7月1日早上,全员参与“垃圾分类你我先行”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街道22个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有效监督,把落实整改前置贯穿始终
垃圾分类不是易事。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而形成习惯的过程,可能是长期的,是曲折的。中队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挑战性,积极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垃圾分类各环节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个人,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立即责令违法当事人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前置,做到“教育一批、整改一批”。执法队员走进松江大学城各高校,在对外经贸大学宿舍区检查时,发现宿舍门口堆放了多个黑色塑料袋,并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执法队员立即找到物业公司和学校后勤了解情况,并向对外经贸大学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执法队员走进住宅小区,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督促物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现场整改的,以通报形式交街道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将实行“回头看”行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全面执法,把垃圾分类工作持之以恒抓下去
垃圾分类是“新时尚”,也是“老难题”。中队坚持执法查处全过程全覆盖,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大型商场,后一般单位”原则,敢于攻坚克难、较真碰硬,呈现“查必严、违必究”的高压态势。7月3日,中队执法队员在文涵路绿地诺丁山小区检查垃圾房时,发现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可回收垃圾一起放在驳运车上进行混合驳运,未将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执法队员立即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上述行为。该物业公司未及时整改,中队依法予以处罚。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都将面临处罚。中队接到丁香社区求助电话,反映该社区有几个楼道乱扔垃圾严重。社区联络员第一时间与居委会及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前往查看,查找当事人并***耐心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将垃圾分类并准确投放到指定点位。
途正定可登顶,行稳方能致远。中队将一以贯之,把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努力实现“法律宣传全方位,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查处全过程,市民群众全参与”的工作局面,为建设宜居松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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