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年实施计划(2005年—2007年
杨府发〔2005〕1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年实施计划(2005年—2007年)的 通 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现将《上海市杨浦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年实施计划(2005年—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四日
上海市杨浦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年实施计划(2005年-2007年)
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区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本区城市环境的监察管理,提升杨浦知识创新区的整体形象,现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不渝地贯彻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各方执法资源的作用,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杨浦知识创新区的城市管理水平;通过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杨浦城区的市容环境面貌显著改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5年—2007年,要围绕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的中心工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确保,即,突出以2005年复旦大学百年校庆、2007年同济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百年校庆为重点,确保校区周边无跨门营业、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违法违章行为;突出以中环线工程和全区重点地区建设为重点,认真维护建设工地周边的市容环境,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突出以年度区景观道路建设为重点,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确保建设的顺利完成。到2007年,要实现一类道路、重点区域(包括五角场、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控江、东宫岗区和市、区有影响的重点单位等)无跨门营业、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违法违章行为;二类道路、景观道路上的跨门营业、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中小道路上的跨门营业、乱设摊等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切实提高对区市容、路政、绿化、水务、规划、环保等领域的综合管理水平,使城区环境面貌更加整洁有序。
(二)阶段目标
1、一类道路、重点区域的违法违章率。到2005年,违法违章率由目前的7.45%(以督察中每百个商店的违章率为准)下降到5%;2006年下降到 3%;2007年下降到1%以下。出现违章立即查处,做到基本上无违法违章现象。
2、二类道路、景观道路的违法违章率。到2005年,违法违章率由目前的14.62%下降到10%;2006年下降到5%;2007年下降到2%以下,违法违章行为明显减少。
3、中小道路上的违法违章率。到2005年,违法违章率由目前的34.05%下降到26%;2006年下降到20%;2007年下降到15%以下,并有效遏制成片违法违章。
4、学校、农贸市场门前及周边的违法违章问题。2005年起,学校门前及周边基本无违法违章;农贸市场门前及周边的违法违章率得到明显控制;2006年起,基本达到无违法违章。
5、水务(区属河道)、建设(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违章率。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2005年起,违法违章率控制在10%以内。
6、市政工程、绿化、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章率。2005年起,通过加大对建设工地扬尘点、市政工程、绿化、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业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使这类违法违章率逐年下降。
7、对规划、房地等方面的违法违章问题。由区拆违办部署,各街道、镇牵头组织,城管大队及时查处属于“四个妨碍”的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城管大队积极配合规划、房地等部门,结合旧区改造、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一并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提高城区管理效率
要充分运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公制度,建立和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执法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城区综合执法的效率。
要通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协调解决在执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责不清或相关部门工作不衔接的问题;积极发挥联合办公制度的优势,通过沟通,积极解决涉及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中相关的执法衔接、业务划分、信息反馈、处罚方式、案件移送、联合整治、长效管理、信访接待、条块结合和业务培训等问题。
要建立完善与工商、卫生监督和公安部门等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建立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相互间沟通与支撑。通过合理运用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和维护社会治安、规范经济秩序的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要不断完善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的执法操作规程。区城管大队、规划、房地、环保、绿化、市政工程等相关部门,要建全相应的相互告知制度,定期将各自的处罚、审批情况用书面形式相互告知;调整、修改和完善原有的操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执法内容、职责和执法中相关问题的衔接方式,及时处置城市管理领域中的违法违章现象。
(二)完善网格管理模式,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要不断改进管理模式、执法方式和整治手段,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切实做到分散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摸清违章时间规律与变换执法时段相结合,包干管理与互相协作相结合,城管队员执法与发挥市容协管力量管理职能作用相结合。要按照“组包块、人管段”的要求,将道路、区域执法管理包干到小组、包干到个人,进一步明确小组和队员个人的职责;根据管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经常变化巡察时间和路线,力争全天候、全方位体现巡察实效;通过执法管理考核,不断提高管事率,确保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依据“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要在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巡警、城管大队、市容等部门协作的网格化城区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联系、协作和支持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辖区内多支执法队伍的整体合力,形成执法和管理部门联合互动、齐抓共管的现代化市容环境管理新体系。
(三)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05年起,要将本实施计划、年度目标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组织有较大影响的执法整治过程中,主动邀请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参加,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依靠群众的支持,大力改善和维护执法环境和氛围,推进城管监察工作不断发展。通过城管大队对外接待“窗口”,热情接待群众,方便群众查询政务工作;深入了解执法对象中困难群体的情况,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助解决具体问题,帮助特困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四)建立科学考评制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权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证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客观、科学地评价行政执法行为,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
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与快速处理违章投诉承诺制。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属于职责范围内应该解决的问题不推诿;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帮助解决;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章问题,要快速查处,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实行奖励。
要积极推行综合评议制。将网上评议、媒体等社会监督与区政风、行风考评结合;将上级的考核情况与执法队伍自身考核情况结合,积极推行综合评议,并量化指标体系。以“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为抓手,进一步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执法管理工作的效能。
(五)依托街道、镇的力量,强化“条包块管”效能
按照“条包块管、以块为主、双重领导”的原则,区城管大队要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坚持主动将基层分队融入到街道、镇的社区网格化体系中,在街道、镇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做好堵疏结合工作,确保城管工作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健全“管理、执法、作业、责任单位自律”的四位一体的市容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城管执法的职能作用,依靠社区各方,做到及时发现违章,及时处置违章;通过积极参与街道、镇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城管志愿者宣传、自律作用,切实降低辖区内的违法违章率。
(六)严格教育管理队伍,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要继续坚持“政治强、作风优、业务硬、纪律严、反应快”的要求,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竞赛活动,落实各项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弘扬先进,完善竞争和交流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完成本实施计划的各项指标任务。
附:二类道路、景观道路、重点区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