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全覆盖
6月27日上午,宝山区举行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暨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签约仪式。会上,宝山区民宗办与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行政负责人签订了《基层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委托书》。
市民宗委副主任曹海红在会上说,宗教事务实行委托管理是地方性法规的一项授权行为,体现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有利于地区社会资源的整合。他提出,实施委托管理要做到“三个结合”,就是将基层宗教管理与文明社区相结合,与治理非正常宗教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创建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相结合,从而不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和规范管理。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周德勋在会上要求,要通过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之间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和谐相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注重宗教界爱国代表人士的培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祥和;要健全组织,完善机制,不断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宗教事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统计,宝山区内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3大宗教,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6处,设立固定处所4处,信教群众5万余人。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多、信教群众多、基层宗教事务管理任务重的实际,宝山积极探索基层宗教事务的属地化和长效化管理工作,在顾村镇开展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实现了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