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补贴培训签约机构及专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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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沪人社职发(2016)55号]的规定,拟给予以下培训机构的培训专业等级承担2017年本区政府补贴培训。如对下列机构在开展职业培训方面的情况有反映,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1、公示时间: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1日
2、联系地址:友谊支路79号304室 邮编:201999(邮戳为准)
3、联系电话:56119997
单位 | 项目 | 等级 | 签约期限 | |
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焊工 | 中级 | 单班 | |
焊工 | 技师 | |||
钳工(机修钳工) | 初级 | |||
钳工(机修钳工) | 中级 | |||
钳工(机修钳工) | 高级 |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 中级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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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0:05: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