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关于宜宾砺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大旋孔石灰岩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宜宾砺锋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我局行政许可项目。你单位《关于对宜宾砺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大旋孔石灰岩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宜宾砺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大旋孔石灰岩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下称《方案》)已受理,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珙县巡场镇塘坝村,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年开采、加工石灰岩矿山100万吨/年。总用地面积184823m2(折合18.48hm2),其中露天采矿场区占地面积15.78hm2,生产区2.70hm2。矿山保有资源储量2068.09万吨,设计年开采量为100万吨/年,矿山可开采约18年。开采标高:+670m~+555m。项目占地总面积18.48hm2,均为临时占地。本项目开挖总量为8.24万m3(表土剥离5.54万m3,土石方开挖2.70万m3),回覆回填总量为8.24万m3(表土回覆5.54万m3,土石方回填2.70万m3),无弃方。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00万元。建设工期:该矿山为新建矿山,矿山工业场地建设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共9个月),矿山建成后生产运行期(含迹地恢复期3个月)为2021年6月至2039年8月(共219个月),自然恢复期为2039年8月~2041年8月(共个24月)。
该工程属生产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项目组成及项目区概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总体布局基本可行。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项目区属于四川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三、同意《方案》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无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生产区和露天采矿场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8.48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内容、方法及预测结果。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七、同意项目划分为露天采矿场区和生产区2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较为完善,防治体系较为全面,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为初步设计深度,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17.5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49.29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68.2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用105.25万元,植物措施费用105.95万元,临时措施费52.23万元,监测费用19.38万元,独立费用8.17万元,基本预备费2.50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240240.00元,(总扰动面积为184800m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征占用土地面积1.3元/m2计算),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0.3元/m3计征。
十、业主单位要做好监测工作,并做好监理和监测报告。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设施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十二、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到珙县水利局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批复。
珙县水利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