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灾区参保群众撑起一把社会保障伞——珙县社保局震后及时兑现遇难参保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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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2019年6月17日22时55分23时36分,长宁县和珙县分别发生6.0和5.1级地震,珙县因灾死亡4人。珙县社保局随即抓紧核实了遇难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参保情况,经核实遇难人员巡场镇中坝村李某和珙泉镇鱼池村王某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退休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应享受丧葬抚恤待遇。
为尽快兑现遇难人员待遇,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虽震后珙县社保局办公楼严重受损,加之余震十分频繁,珙县社保局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克服一切现实困难,于震后第三天成功兑现了李某、王某丧葬抚恤金,共计1415.26元。
天灾无情,社保有爱,珙县社保局将继续牢记使命,攻坚破难,全力以赴为灾区参保群众撑起一把社会保障伞,努力为抗震救灾和社会保障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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